世界智財權組織宣佈在星設仲裁調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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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7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28日專電)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看好亞洲智慧財產權需求,今天和新加坡簽署協議,在新加坡設立辦事處及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這個辦事處預計於2010年開幕。

這項協議今天是由WIPO秘書長葛里(FrancisGurry)和新加坡律政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尚穆根(KShanmugam),在將來要作為WIPO新加坡辦事處的麥克斯威爾商會(Maxwell Chambers)大樓新加坡國際爭端調解中心簽署。

WIPO表示,新加坡辦事處作為WIPO在亞太區的唯一辦事處,將把重心放在亞太區的「訴訟外之紛爭解決機制」(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並提供仲裁、調解和專家限定的培訓與諮詢程序,同時在WIPO的規則下,在新加坡進行案件聽證與管理。

葛里指出,隨著亞洲經濟崛起,許多智慧財產權活動愈來愈多,尤其是在日本、南韓和大中華地區的智慧財產權申請愈來愈多,有1/4的科技智財權是來自東亞,科技與創新活動愈來愈多,而印度、印尼、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和南亞國家,也都有這方面的需求,因此WIPO有必要在新加坡設立一個辦事處和仲裁與調解中心,以提供亞洲所需服務。

葛里也認為,在亞洲,由於多媒體等需求,未來軟體執照的智慧財產權需求將愈來愈大。

葛里感謝新加坡政府全力支持,讓WIPO可以在亞太區提供企業和其他相關者更具成本效益的爭端解決選擇,同時幫助提升水準,讓專業人員有充分訓練,以便有效地在亞太區提供ADR服務。

此外,由於中國等地電影智慧財產保護問題,WIPO和新加坡今天也宣佈,雙方將進一步合作,設立國際WIPO電影相關爭議調解與仲裁機制(WIPO Film ADRScheme),以解決亞洲日益增加的電影智財權爭端解決需求。

WIPO和新加坡律政部表示,這項調解與仲裁機制,將由設在新加坡的WIPO辦事處及仲裁與調解中心,和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合作發展。

尚穆根指出,WIPO在新加坡設立辦事處和仲裁與調解中心,將增加新加坡的機會,發展成為亞洲一個國際爭端仲裁與調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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