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院院長近一半黨政出身 無法律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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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7月22日訊】中國媒體披露,最近中國大陸在任的30名地方高級法院院長的履歷顯示,中國高院院長中有近一半是黨政領導出身,不少人從未在法院工作過,並沒有司法經歷,更無法律專才。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的「四川新聞網」星期一報導說,上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任命原黑龍江高院院長南英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新任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的南英是北京大學法律系政法專業畢業,法律碩士,在法院系統工作30多年。接替南英任黑龍江高級法院代理院長的是張述元。他此前是中共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歷任中共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主任,2008年北京奧運會組委會副秘書長和安保部副部長。這一任命再次引發輿論對中國高院院長履職經歷的關注。

報導說,最近,對中國在任高級法院院長的履職經歷所進行的統計顯示,全中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現任30名高院院長中,有14人以前主要在黨政系統任職,屬「黨政型」院長,不少院長之前從來沒有在司法機關工作過。餘下16名院長中,有14人出自司法系統,是「司法型」院長。此外還有兩名院長是來自高校,屬「專家型」院長。在美國紐約市從事律師工作的李進進先生表示,法院作為司法機關,其院長當然應該是法律專業人士:

李進進:「首先對司法獨立來講,法院作為判案機構它是有專業訓練的。而且,最重要的是這種專業訓練它不是一、二天就形成的。換句話說,法律它有它的法律道理在裡面。為了獲得公平的話,你必須有這種專業的訓練,你不能靠政治,因為政治是沒有公平的,政治是變化的。昨天,你國民黨是好的,今天就是壞的。但是人要求的公平、正義這個東西始終是不變的。那麼這種正義、公平不能跟政治走。所以,你要不是專業訓練的律師,在法律裡面找到它的那個公平的一些基本的規則的話呢,你是不可能在一些案子當中或者某一個具體案子當中給他們得到公平的。黨政幹部出身,那麼他們首先強調的是政治立場,強調對黨的忠誠,強調的黨的正確性。那你當然就不能夠公平地去審理這個案子,從政治上、立場上來看。」

報導披露,在中國現任的14名「黨政型」 高等法院院長中,不少人在擔任院長之前從來就沒有在法院工作的經歷。個別「黨政型」院長只有在法院短暫工作的經歷。在這些「黨政型」院長中,有不少人學過法律,甚至有法學博士、碩士學位。這些「黨政型」院長到法院任職後,有的保留著與黨政工作相近的理念。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就是其中的典型,他的「到老百姓中間去開庭辦案」的司法理念受到關注。

另一位在美國紐約從事律師工作的葉寧先生認為,在中國,根據中共黨領導一切的原則,黨政型法院院長當然符合黨的利益:

「中國的法院它這個院長他不一定是審判委員會主任,也不一定是審判員,他只是法院的行政領導的司務長。所以法院的院長他不一定需要是法官出身或者是律師出身。這和西方的法院不一樣。西方沒有所謂法院院長,它有主席首任法官,有大法官,有首席法官。首席法官他並不擔任法院的行政領導。法院行政上的運行它不是由主席法官或者大法官來主導的。所以呢這個情況和中國不一樣。問題是如果擔任審判員的法官也都是黨政領導的話,那麼這個法院就沒有特色的。法院的院長是一種司法行政領導。」 

據了解,半官方的中通社週一發表「高法院長近半沒有司法工作經歷怎能守護正義」的評論指,法院是審判機關,專業性很強,中國要想建設成為真正的法治國家,就應當先從法院院長以及法官的任命著手,建議多些司法型院長,少些黨政型院長。

中國法學專家崔巍認為,「司法型」院長長期在司法系統工作,大都有較深的法學功底和司法創新能力,處理一些疑難重大案件時會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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