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強拆壽衣廠 多名職工被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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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30日訊】龍鳳壽衣廠廠位於市區繁華地段,面積800餘平方,合法經營12年,拆遷辦以三十二萬的價格,未給予正當合法的安置補償,戶主也未簽字的情況下,實施了強制拆遷!經過戶主多次上訴,未能取得法律的保護,法院判決書上居然判三十二萬是公正合理的補償,令人很是費解。

在07-09年期間多次遭到拆遷辦與開發商糾結的黑勢力恐嚇和威脅,在城邊隨便拆200平方米的小樓房也可以得到80萬左右的補償……..現在我提議,堅決抵制不良開發商,江蘇省鹽城市燕達房地產開發公司,列入我們的黑名單!!! 希望來我空間的全部轉載起來,謝謝大家!!!

強拆前的最後控訴,又強拆,又恫嚇,私營企業將毀於一旦!不補償,不安置,五十員工又何去何從?

  

敬請關註:鹽城市城區龍鳳壽衣廠與鹽城燕達房地產開發公司正在對峙中……急急急!!!





全國網民:

  

我們是江蘇省鹽城市城區龍鳳壽衣廠五十餘名職工,現就鹽城燕達房地產開發公司正在非法對我廠進行的強拆進行控訴,敬請關注!

  

鹽城市城區龍鳳壽衣廠設立於1992年8月,是主要從事喪葬用品生產經營的民營民政企業,位於鹽城市大慶中路112號,生產經營場所約800平方米。2003年,經工商部門批准,在該經營場所內,又設立了鹽城市城區城南唐裝招待所。現企業現有職工五十餘名。

2005年8月,鹽城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在該地段實施動遷,將土地用於鹽城燕達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商品房開發。因拆遷人沒有將大慶中路112 號的生產經營場所作為生產經營用房拆遷,對企業不作任何補償和安置,故鹽城市城區龍鳳壽衣廠未與拆遷人達成任何拆遷協議。鹽城市建設局於2007年1月5 日作出鹽市建裁決字[2006]第044號行政裁決書,按照140平方米住宅用房予以補償。對這一違法、無理、不公的裁決,龍鳳壽衣廠當然不服,提起了行政訴訟。

更不可思議的是2007年7月24日,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政府作出鹽亭執字[2007]4號《行政強制拆遷決定書》,對此具體行政行為,龍鳳壽衣廠也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但在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鹽城市建設局的鹽市建裁決字[2006]第044號行政裁決進行二審期間,2007年 11月22日,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政府對龍鳳壽衣廠實施行政強拆,龍鳳壽衣廠、唐裝招待所均遭到嚴重毀損。在此過程中,參與強拆的人員還打傷企業職工多名。致使五十多名員工班沒法上,飯沒法吃,真是痛心啊。

我們認為,在拆遷人鹽城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實質上沒有對被拆遷人企業進行補償安置的情況下,鹽城市人民政府責成亭湖區人民政府實施強拆,是屬於典型的濫用職權強制拆遷的行為,其後果就是企業無法生產經營,職工生活困頓無著,我們不僅無從領取工資,連社會保險各項費用都無法繳納。

但本著對法院將會公正判決的信心,企業和職工都抱著克制的態度。但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12月11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鹽城市建設局的鹽市建裁決字 [2006]第044號行政裁決書,打破了全體職工心中殘存的希望。因此,我廠職工代表只得於2008年12月22日到省裡上訪。

提出如下要求:

一、嚴厲追究鹽城市、亭湖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無視企業合法權益、漠視職工生存的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二、責成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再審此案,並要求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不服《行政強制拆遷決定書》案儘快審理判決。

三、責成有關部門,按照拆遷法,對企業作出合理的補償安置,這樣,職工們就可以早日重返工作崗位。

2009年3月25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開庭審理了鹽城市城區龍鳳壽衣廠訴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強制拆遷決定書》案。該案尚未判決,4月27日,鹽城燕達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鹽城市、區兩級政府的幕後操縱和支持下,迫不及待地糾集社會閑散人員,準備將龍鳳壽衣廠殘存的廠房拆除完畢。

為保住自己的安生立命之本,龍鳳壽衣廠的職工從4月27日上午開始,堅守殘破的廠房,面對猙獰的推土機,與鹽城燕達房地產開發公司糾集的不法份子對峙至今,誓死不退!但相對於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糾集在一起的強大力量,弱小的私營企業和企業職工如風中殘燭,岌岌可危。故籲請全國正義的網民,給予我們強大的精神支持!使我們的生產和生活得以維持,謝謝好心的,正義的網民支持我們!感謝!

  

鹽城市城區龍鳳壽衣廠全體職工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這是前段時間寫的)

如果有朋友想幫助我們龍鳳壽衣廠

請加QQ:269058617

或撥打手機:13770016644(沒事的朋友,別亂打哦)謝謝

跪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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