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精英聯手再發公開信 要求鄧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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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12日訊】倍受關注的鄧玉嬌案被移送到湖北巴東檢察院後,近日數十名大陸知名專家、學者、各界精英再次發起致中共最高法院公開信。信中指出,從法律來說,「防衛過當」不是起訴的刑名,而是判決的結果,它僅僅是犯罪成立後的一種從輕或者減輕情節。

據悉公開信的起草者為中共中央黨校人士。5月16日,包括北京憲政專家陳永苗在內的20多位知名專家、學者就鄧玉嬌案給中共公安部發出一封公開信,要求其責成湖北省公安廳就鄧貴大等三官員是否構成輪姦罪作重點調查,將黃德智和鄧中佳繩之以法。並要求公安部責成地方公安部門立即以正當防衛為由,開釋鄧玉嬌。

「然而,遺憾的是,改由恩施州公安機關組織偵辦的鄧玉嬌案,雖然推翻了此前巴東警方的故意殺人罪的定性,但還是作出了防衛過當的結論。」專家們在第二封公開信裡表示。

北京憲政專家陳永苗(陳永苗博客)

參與這封公開信起草和發起的第一批人士包括北京的「後改革學者」鄧聿文、鄧玉嬌案志願者第一人吳淦、在北京的楊佳之母王靜梅、《中國經濟時報》首席記者王克勤、清華大學教授曠新年、益任平中心負責人陸軍、北京著名社會活動家張大軍、北京憲政專家陳永苗、北京著名法學家于浩成、北京「後改革學者」王俊秀等32名人士。

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陸軍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指出,鄧玉嬌案的案情其實很簡單,就是一個弱女子受辱之後被迫防衛,根本不像當地政府所刻意歪曲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 我們和全國人民一樣,對於當地政府處理這個案件的方式已經完全的失望,不信任了。近日再次看到宣傳機構已經封鎖了網絡上的民意,論壇等禁止討論鄧玉嬌案,很多的新聞禁止評論,媒體被禁止採訪報導等。

陸軍:希望最高當局介入 使案件真相大白

陸軍說,從鄧玉嬌案的處理可以看出來一個明顯的事實:當地政府完全沒有做到公正、公開。另一個明顯的事實是當地的政府和公安部門在整個事件處理過程中,出現很多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的地方。

他舉例說,記者在巴東採訪時被打,無非是怕真相曝光。甚至政府在委託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公開宣佈委託人解除了對律師的委託,這些都表明其不希望獨立的律師、獨立的媒體介入案件。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希望最高當局能夠介入案件,有一個正確的態度,採取公正、公平、公開的方式,使案件真相大白於天下,正義得到維護,消除鄧玉嬌的冤屈,避免再現歷史上的竇娥冤,在今年6月再製造一起冤案。」

陳永苗:當局打算儘快了結

陳永苗對記者表示,目前當局給鄧玉嬌的罪名已經變成「故意傷害」、「防衛過當」,這個結果並不符合我們所要求的目標,它並不是事實的真相,也不是案件應有的定性,所以在給公安部那封公開信的前提下,我們繼續給最高法院公開信,想藉助於法院的審理程序,比如在審理案件中要講證據,這是我們這次起草發出第二封公開信的背景。

他希望「利用已有的司法程序來維護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社會公正,還鄧玉嬌清白。」

陳永苗說:鄧玉嬌案開始由巴東縣公安局偵查、然後恩施州警方調查,沒有幾天就移送巴東縣法院。案情存在巨大情節證據上的不足和互相衝突,前後說法不一致,本來有一個月的時間,應該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但沒想到很快就移送法院了。我們分析,對這個案子,高層已經定調,以快速移送,快速審判,儘可能的把案件了結,避免輿論和影響力不斷擴大,由此判斷法院有可能做出比較快的判決。

王俊秀:為公民權益站在一個聯盟中

中共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6月2日在回答記者關於鄧案的提問時稱,越是媒體關注,辦案法院越要保持理性,要堅決公正處理,絕對不能以個人的意志和感情來代替法律,最後的判決將是「充分考慮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王俊秀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鄧案已起訴到法院,且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也表態,對媒體輿論關注的案件要獨立的判案,給出公正的結果。我們結合前一段時間巴東政府的所作所為,覺得在巴東審判可能會有一些問題,影響到司法獨立,所以我們想給最高當局一個輿論的影響,希望能夠公正、公開的審理鄧玉嬌案。

他還表示,首批發起人中包括楊佳的母親王靜梅,還有著名的調查記者王克勤,曾到巴東野三關當地調查,還有親自面見過鄧玉嬌的網友吳淦(網名屠夫),還有幾位法學家,他們都很有代表性。王俊秀說:比較有意思的是,像曠新年這樣的新左派也積極參與進來了,有些新變化,現在左、右派、訪民群體和訴訟群體的代表,大家都為公民權益站在一個聯盟當中來。

王俊秀透露,11日,第二批在公開信簽名的20名知名人士的名單公佈。

中共繼續瘋狂打壓民眾

巴東510案已廣為人知,賓館服務員鄧玉嬌自衛中刺死中共淫官鄧貴大、刺傷黃德智、嚇呆鄧中佳,民間從上至下一致認為屬於正當防衛。然而巴東當局在辦案中竭盡掩蓋真相之能,以鄧玉嬌有抑鬱症為借口把她關進精神病院虐待數天。後又無視鄧玉嬌律師夏霖等遞交的《控告書》,放任涉嫌強姦的犯罪嫌疑人黃德智、鄧中佳逍遙法外,還公然代替鄧母解除與律師的委託合同、銷毀證據等。其先後公佈的三個通告已成為巴東當局瀆職枉法的證據。

巴東當局一意孤行庇護有中共政法委背景的犯罪嫌疑人,同時大規模封鎖網絡、論壇,侵犯公民言論自由,令民眾忍無可忍,人們利用網絡發出對中共體制的質疑並憤怒聲討中國司法被強姦。更有大量網民走出網絡,自發組成團隊開赴巴東尋找真相並聲援鄧玉嬌,令虛弱的中共非常恐懼,並更加瘋狂的打壓參與的民眾。

一直有全國各地聲援鄧玉嬌的民眾表示,他們不斷的受到當地警方甚至跨省警方的騷擾,在六四前夕達到高峰。近日鄧玉嬌被起訴到法院,各地群眾擬在開庭前趕赴巴東,聲援鄧玉嬌,馬上遭到警方上門警告。

一位網友透露,在QQ群裡發信息被網警監控了。他表示,10日這天兩個警察闖進我家,直接進入我的房間,沒經過我同意就點擊我的電腦。警察把我電腦裡的」萬民泣血請願書」打印了一份,我就知道他們為什麼來的了,其實,我早有準備,以前有過跨省監控的先例。

同一天,另一位人士在單位上班時,被突如其來的警察問話。他說:上午10點左右,5個警察到我工作的公司找我談話,問我」萬民泣血請願書」是哪來的。還警告我不要傳播過激言論,要我相信黨和政府,相信最高機關已經介入鄧玉嬌案,並會有公正結局。

「我告訴他們,萬民泣血請願書是從網上複製的,我博客裡所有東西都是網上複製的,全是知名作家、律師和記者們寫的,我放在我的博客上被刪除了。」

因在網絡群組中表達觀點而受到警方監控騷擾,不僅發生在鄧玉嬌案中,廣大大陸民眾都瞭解,不管在哪個群組中或聊天室,只要在發言或信息交流中稍有所謂反黨言論,IP立即被封,甚至殃及群組也被封。在六四前2.6萬大陸QQ群被封即是一個例證。

還有一位安徽網民透露,六四當天,他被派出所的警察傳喚,在那裏警察對他問話,最後記錄了長達6頁的「口供」,涉及的是上街散步是否有組織,與敵對勢力是否有聯繫等。

無論當局怎樣壓制民意,在鄧玉嬌案上,民眾始終表示,除了判她無罪、無刑、無民事責任外,我們不接受任何其他的結果。

附:各界知名人士致中共最高法院的公開信

鄧玉嬌案」必須得到公正、公開的審理

——致最高法院的公開信

最高法院:

根據湖北省巴東縣政府5月31日的通報,國人關注的「鄧玉嬌案」 已偵查終結移交檢察院,這意味著此案開始轉入司法程序。但我們注意到,在上述通報中,湖北方面對鄧玉嬌為保護自己的性權利不受侵害的自衛行為認定為防衛過當。

我們認為這個認定是不恰當的。從法律來說,「防衛過當」不是起訴的刑名,而是判決的結果,它僅僅是犯罪成立後的一種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所以,我們將關注檢察機關以什麼刑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在「鄧玉嬌案」發生後的第6天,鑒於巴東警方在此案偵辦過程中出現了太多的不合邏輯和違背常理和常識的表現和做法,為尋求真相和使案件得到公開、公正的處理,我們曾向公安部呼籲責成湖北地方公安部門,以正當防衛為由,開釋鄧玉嬌。然而,遺憾的是,改由恩施州公安機關組織偵辦的「鄧玉嬌案」,雖然推翻了此前巴東警方的「故意殺人罪」的定性,但還是作出了「防衛過當」的結論。

我們認為,根據鄧玉嬌本人的敘述和鄧案初期聘請的律師披露的情況以及其他渠道得來的信息,鄧玉嬌是在鄧貴大、黃德智等人實施強姦行為時為維護自己的性權利和尊嚴而在自衛過程中將一人殺死、一人刺傷的,它完全是一種正當防衛!

退一步而言,即使如巴東縣政府通報,鄧玉嬌是在「遭受到黃德智、鄧貴大強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絕後又拉扯推搡、言詞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況下」致人死傷的,我們認為,其行為依然屬於正當防衛,而不是巴東公安部門認定的防衛過當。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按照巴東官方上述通報的說法,鄧貴大、黃德智等人對鄧玉嬌是「強迫要求陪其洗浴」,僅以此就可認定他們對鄧玉嬌違背意願的性要求是存在的。因為根據常識,在夢幻城那樣一個提供「特殊服務」的場所,鄧貴大、黃德智等人對鄧玉嬌的「拉扯推搡」,不能與一般公眾場合幾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拉扯推搡」現象等同,它實際上就是一種強迫性要求的行為表現,也即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強姦行為。而法律關於對強姦無限防衛的規定,並沒有要求受到侵害的婦女在守衛最後一道防線時才可使用,雖然強姦犯罪既遂標準是以是否進入確定,但對於強姦行為並沒有確定為只是進入才是強姦,強姦行為包括了既遂前行為與既遂後行為。換言之,只要是實施強姦行為,不管是既遂前行為還是既遂後行後,受到侵害婦女實施正當防衛時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鄧玉嬌案」從5月10日發生以來,之所以在短時間裏引起國人的高度關注,迅速升溫為中國社會最受關注的社會事件,除了有公眾對弱者的同情,對貪官污吏的特權、霸道以及欺壓底層民眾的憤慨這層因素外,最主要的是在這樣一起簡單的案件中,巴東官方不顧事實和常識,試圖遮掩真相,蔑視社會正義,從而激起民憤。在作出上述結論前,巴東官方曾三次向社會通報案情,然而,每次通報都改變案件情節,前後說法不一,尤其是案發後強制將鄧玉嬌送精神病院卻又莫名帶出,涉案人員黃德智移送外地治療,關鍵證人離奇消失,不及時提起內衣褲等關鍵證物致使其失效,提前代鄧母申明解聘律師,等等一系列將案件複雜化的行為,使得公眾喪失對巴東官方的基本信任。鑒此,我們希望,法院在審判此案時,必須注意巴東官方這一系列的反常表現。我們並呼籲,最高法院能夠直接審理此案,或者將此案移交與巴東甚至整個湖北都無關的異地進行審判。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注意到,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6月2日在回答記者關於鄧案的提問時所闡述的立場,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稱,越是媒體關注,辦案法院越要保持理性,要堅決公正處理,絕對不能以個人的意志和感情來代替法律,最後的判決將是「充分考慮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我們無意以公開信的方式給法院的獨立審案施壓,但是,法治是整個社會的實踐,而不僅僅是法院或法學家的事情,每個公民都有責任為中國的法治建設做出自己的努力。

出於對司法的尊重和法治信仰,我們呼籲,審判此案的法院和法官能夠秉持司法獨立的精神以及內心的良知,尊重常識和真相,為弱勢者的維權行為提供司法判例的支持。我們不希望,對「鄧玉嬌案」的審判成為加速官民對立的催化劑,也不希望民眾心裏的最後一點對司法的信任因此而喪失。如果是這樣,那將是整個中國的災難。

因此,我們呼籲,對「鄧玉嬌案」的審判過程能夠公開、公正和透明,把「鄧玉嬌案」辦成一個能夠經受得住歷史檢驗的案件。

此致

敬禮

本次簽名為開放簽名,簽名郵箱:hougaige@gmail.com。新簽名的進展在後改革思想網公佈發起人:

鄧聿文(北京 後改革學者)

吳淦(福建 網名屠夫鄧案志願者第一人 )

王靜梅 (北京 楊佳之母)

王克勤 (北京 《中國經濟時報》首席記者)

曠新年 (北京 清華大學教授)

陸軍 (北京 益任平中心負責人)

張大軍 (北京 著名社會活動家)

瀋陽 (蘇州 著名憲政學者)

于浩成 (北京 著名法學家)

童英貴 (浙江 維權律師)

丘建東 (福建 著名打假人士)

陶勇 (北京 記者)

唐小昭(上海,自由職業者)

古清生 (湖北 著名作家)

王荔蕻 (北京 女權活動家)

胡星斗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

汪海洋 (河南 維權活動家)

劉正山 (北京 青年經濟學家)

施曉渝 (浙江 民間經濟學者)

古川 (北京 後改革學者)

張易 (北京 演藝經紀人)

阿順 (北京 話劇作家)

長風 (北京 網站站長)

王飛 (北京 獨立學者)

桑楫 (天津 教師)

田路 (北京 著名財經作家)

曹飛雲 (湖南 獨立學者)

周鴻陵 (北京 著名社會活動家)

鄭現莉 (北京 民工)

呂小飛(北京 歷史作家)

王俊秀 (北京 後改革學者)

陳永苗 (北京 後改革學者)

陳永苗簡介:1996年中南政法學院畢業,2002年前福建執業律師,2003來北京,先後任中法網內容總監,《新京報》評論員。《法制早報》評論編輯。現任憲政論衡網站站長,致力於推動中國憲政轉型,南方週末稱為知名憲政學者,在海內外有較大影響。(來自陳永苗博客)

北京益仁平中心簡介:北京益仁平中心是公益性、非營利性的機構,成立於2006年12月19日,致力於在中國公共衛生領域開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視等公益事業。益仁平日常工作由執行團隊負責,現執行團隊成員為:陸軍、李方平、常坤、梁艷艷。益仁平在北京和鄭州各有一個辦公室。益仁平還擁有一個「就業歧視法律援助中心」。(來自益仁平中心網站)

王俊秀簡介:信息社會轉型問題專家,後改革學派發起人。(互聯網)

(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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