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案 律師再質疑辦案李扁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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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10日電】(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10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費案,被告馬永成、林德訓的律師今天提出大量單據,質疑前總統李登輝時代報銷沒問題,為何到前總統陳水扁時就不行。

台北地院今天傳喚前總統府會計處科長梁恩賜作證,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對質。

馬、林的辯護律師在今天長達近10小時的庭訊中,提出大量李、扁時代的國務費報銷單據,問梁恩賜多筆支出的簽核流程等細節。

梁恩賜表示,他離開總統府、不經手業務已久,加上律師問的幾乎都是近10年前的事,「老了真的記不起來」;梁恩賜也抱怨律師不該讓庭訊如此冗長,「好像拿我們的生命開玩笑」。

他證稱,國務費報支總統官邸的核帳方式其實沒什麼重大改變,只有一些細節不同,他無法回答李扁核帳為何有差異,自己也沒權決定哪些准、哪些不准報帳。

由於梁恩賜對許多問題都回答「不記得了」、「我不清楚」,律師認為梁恩賜是刻意迴避問題,要求審判長蔡守訓曉諭證人不可如此;蔡守訓則諭知律師,證人都說他不知道了,「要他怎麼回答」,引來旁聽席一陣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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