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強姦犯漂白成官員 學者批選拔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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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25日訊】(中央社台北25日電)前陝西省西鄉縣糧食局長王安武涉嫌貪污受賄以外,還以強姦犯身分順利「漂白」當官,學者痛陳此舉充分暴露地方幹部選拔和任用的弊端。

王安武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他以曾判刑4年的強姦犯身份而「漂白」成為縣糧食局長的過程,更引發坊間一片質疑聲。

香港「星島日報」今天詳述王安武這個花了20年的「漂白」過程。事實上,王安武從1979年到案發1983年被捕先後作案4起,以強姦、猥褻未婚少女、流氓等罪判刑4年,但服刑僅2年就獲釋,做了一段小本生意後,王安武又回到犯案前的公司上班,隨後一路升遷到西鄉縣糧食局長。

一位社會學者指出,此案例充分暴露了在某些地方幹部的選拔與任用上,「任人唯親、任人唯錢」的現象仍然嚴重;暴露了紀檢、人大等監督部門缺乏對幹部的監督;暴露了在幹部任用和幹部監督上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的缺乏責任意識。

中國大陸法律明定,曾經犯罪的永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法界人士認為,強姦犯能透過組織部門提名、考察,繼而通過縣常委會任命決定一路高昇,「是視法律為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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