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洪春案開審 律師中途離庭抗議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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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海藍報導)北川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因涉及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週五北川縣中院借用綿陽巿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一名律師因法院不公平,中途離庭抗議。

據代表律師江天勇表示,早上開庭前,法院讓數名學生家長入內旁聽,也沒有安全檢查或大批庭警把守,但開庭後,秩序混亂,法官容許檢察官打斷律師的發言,讓他們替被告申辯,他在中途離庭表示抗議。他說:「這個合議庭完全沒有公正性可言,我現在巳經退庭出來,表示抗議,我的話不斷被打斷,公訴人根本眼裡沒有合議庭,想說什麼便什麼,也不讓我提出異議,直接剝奪我的權利。」

另一名律師李方平則指,聆訊進行了一天,審訊時,檢察院只提供四份無關重要的筆錄文件,供律師參考,但法院共有十多份筆錄文件,影響他們辯護。雖然他沒有退庭,也感到不滿。李方平又表示,法院將在七至十天內判決案件,他個人認為檢察院所持證據,不足以構成罪名。

負責審訊的北川縣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吳永麗,向記者表示,現在沒法決定宣判日期,不一定在數天內判決。 

曾到法院旁聴的曲山鎮小學家長陸女士指,家長們感覺不樂觀,法院可能將何洪春入罪,以阻嚇其他家長請願抗議。

據瞭解,何洪春自去年8月起,替外甥遇難女兒張羿洋申訴,被曲山鎮小學及幼兒院遇難學生家長,推舉為代表。其後9月,由北川縣政法委張中凱,與北川縣政府、教育局、公安局領導,及保險公司代表,一起召開協調會議,並選出九位家長,代表北川縣十多間學校及五百多名家長,爭取有關保險賠償,何洪春被政府選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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