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重慶市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江錫清及拷打律師的責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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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16日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裱關于追查重慶市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江錫清及拷打律師的責任人的通告,全文如下:

自1999年7月以來,重慶市公、檢、法和“610”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 害,司法系統作為執法機構,公然剝奪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權利,非法抓捕、關押、酷 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特別是薄熙來到重慶之 後更為嚴重,竟然公開對律師的正常案例介入採取暴力恐怖的方式,阻撓他們案情調 查,以員警等執法人員的身份公開犯罪,其性質已完全黑社會化。“追查國際”現對 重慶市司法系統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江錫清及吊拷毆打律師的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進行全面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

案情簡介: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重慶市江津區六十六歲的法輪功修煉者江錫清 ,被重慶西山坪勞教所員警打昏後,以“心肌梗塞”為由宣佈死亡。江錫清的兒女發 現父親在被冷凍七小時後,仍然有生命跡象,要求立即搶救,然而員警為了掩蓋罪行 ,不顧其親屬苦苦要求,竟把他們推出凍庫,將還活著的江錫清老人強行火化。

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凱和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富,受江錫清 兒子江洪賓的委託,為其父被迫害致死一事提供法律服務。2009年5月13日下午,兩 位律師在委託人家裏瞭解案情時,被重慶市江津區政法委、610辦公室、區公安局江 津分局及油溪派出所員警等20多人非法拘禁,吊拷毆打審訊達5小時以上。

江錫清是2008年四川大地震第二天,5月13日在家中的被當地國保綁架,當天他的妻 子羅澤會也在油溪失蹤,經家人多次尋找得知羅澤會被江津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江錫 清被非法勞教一年,羅澤會被判刑八年;至今江家沒有收到判決書,也沒有見到本人。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重慶市市委第一書記薄熙來,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 記、公安局長劉光磊;重慶市勞教局行政處處長劉才茂,西山坪勞教所管理科科長劉 華,西山坪勞教所整訓中隊中隊長孟樹平,西山坪勞教所七大隊(教育大隊)大隊長 田曉海,二中隊中隊長王靜,王鮮華,胡躍進 ,指導員李勇,管理幹事陳登海,教 育幹事嚴飛等;重慶市江津區區委常委、區政法委書記李德良,政法委610人員邱純 飛;江津公安局局長李建強,國保支隊長穆超恒;油溪派出所所長龔興華;江津區李 市國稅所所長苟斌;江津區國保大隊,江津區公安局,江津區德感派出所,油溪派出 所,江津區德感鎮牌坊居委會等。

另據追查國際調查,此次吊拷毆打兩位律師的直接責任人為:江津區幾江派出所的警 察鄒鑫、周開軍、陳偉,江津區610辦公室主任萬鳳華,江津區公安局國保支隊隊長 穆(牟)超恒,國保支隊員警胡亮和另一個警號是202729的員警。其中打人最凶的是 鄒鑫。

我們的原則是: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 根據這一原則,所有在組織、單位、系統名義下所犯的罪行最終將落實到個人承擔。 上述有關責任人將被徹底追查,並被繩之以法。

鑒於修煉法輪功是天賦人權,也是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不違法,更不犯罪。所有參 與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判的,都將被追究個人責任,其中主審法官,包括審判長、審 判員、代理審判員和公訴人將被認定為第一責任人。在此案中,第一責任人包括對江 錫清非法勞教、毆打致死的人員,對羅澤慧非法審判的人員,阻撓對江錫清迫害致死 案調查的人員和毆打律師的直接間接責任人。同級黨委政法委書記、610辦公室主任 、參與討論案例的其他成員將根據介入案情的情況分別承擔個人責任。

追查國際希望涉案人員能夠良知蘇醒,審時度世,為了你和家人的未來,揭露黑幕, 立功贖罪,以爭取最後審判時從寬處理。不管你現在是否站出來,真相必將大白於天 下。到中共倒臺、你們伏法之時,後悔就晚了。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2003年1月20日,旨在幫 助和協調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 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協 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

電話:1-347-448-5790;傳真:1-347-402-1444;

郵信地址:PO.Box 84, New york,NY 10116

網址: http://upholdjustice.org/, http://zhuichaguoj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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