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強拆古宅屋主被拘 滬拆遷戶有屋不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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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報導)北京宣武區發生強拆事件,當局出動百餘人,把一幢有200年歷史的小樓強制拆除。現場採訪的記者遭到阻擾。另外,上海的拆遷戶,被阻止入住安置房。

星期二上午九點左右,北京宣武法院、公安、城管和街道的人員共100餘人,對該區菜市口米市胡同89號和91號的私有房產進行了強拆。據海外媒體的報導稱,屋主臧小珊表示,他們沒有與當局簽協議,也沒有談好條件。她和丈夫星期一晚被警方帶走,丈夫被拘留15天。

北京的居民吳女士目擊了強拆的情況,她星期二接受本台電話採訪時說,「都在警戒線的外邊,裡邊都準備好了,有城管的、有搬家公司的、有法院的、還有警察,還有政府官員,人挺多,當時他們大概在十一點的時候就把那個房子給拆了。」

本台記者星期二晚間致電臧小珊:「我現在說話不方便,我現在不行,我現在說不了這個,現在旁邊有人。」

據臧小珊對海外媒體透露,由於價格不合理,他們沒有同意。他們的房屋有上百年的歷史,正在申請成為古蹟,希望把它留下來。星期一晚上,她的丈夫被當局以不履行法院的決定而拘留15天。

據瞭解,到現場採訪的美聯社記者,遭到阻撓,吳女士說:「有兩個外國記者,拿攝像機,然後外邊去了很多穿便衣的人、不知道什麼人,就阻止人家攝像,拿著手老在擋這鏡頭,不讓他們採訪。」

對於當局的強拆行為,吳女士認為這是對法律的褻瀆:「雖然政府說了,不允許強拆了,而且不允許警察介入,等種種行為,但是警察依然再去,就是大家都不明白的事情。既然政府說不讓警察介入這個民事行為,它還在接入,那到底是誰大,是開發商的利益最大,還是政府的法律大,還是政府的權勢大?真的是不明白?到底我們國家法律是給誰制定的?法律在保護誰的利益?現在就對這個大家非常無奈,既然你制定法律了,你就應該平等的,不管開發商也好,就我們民眾也好,不能因為它的利益,就可以隨隨便便動用法律、動用權力機關,來強搶老百姓,我覺著特別不公道,而且是對法律的褻瀆。」

北京的民房遭到強拆。而在上海,即使是獲得了法院的判決,應該屬於老百姓的拆遷安置房,屋主卻不能入住。

原上海第一人民醫院附近的數位拆遷戶,因為一直沒有答應當局給與補償條件,事件醞釀多年,至今沒有解決。

張先生星期二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說,當年,在原有的房屋被拆後,當局給與了安置房,但是多年來,有關人員又不讓他們搬入居住,附近也有部分安置房被當局再出售,張先生說:「因為我們要求回原地,這幾套房子就是留著,但是留著他又不給我們進去住,因為判決書已經判好了,如果他賣掉了,人家又要去告他。因為我們要求回來嘛,當時因為我們在市中心,現在房價漲得很厲害,當初的房子很便宜,只有3千多塊,現在已經漲到兩萬多,它就不肯給你,主要就是這個利益問題。」

據瞭解,張先生和另一位居民施福留,上週日,自行搬入這些安置房,星期二,當地公安強行進入,遭到施福留的拒絕,結果,施福留被抓到派出所超過一小時,之後,他們的房子全部被換上新的防盜門,他們被趕出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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