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雜誌社採編人員被解僱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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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4月28日訊】中國河南婦聯主辦的《婦女生活》雜誌社,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夕,將拒絕與勞動派遣公司簽約的採編人員解僱,扣發工資和用品,受害人員表示,雜誌社買通了法院、媒體和勞動仲裁委員會,讓被迫離職的員工投訴無門。

陳新表示他在雜誌社工作10年,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他因拒絕與勞動派遣公司簽約,2007年9月被迫離職。

陳新:跟勞動公司簽約以後,我們就是這個三金一險得不到保障,我們這個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我們不願意。我們還有好多工資也一直沒有給我們發放,包括我們以前的用品。

陳新還表示,按新的勞動合同法,解僱他們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雜誌社買通了法院、媒體和勞動仲裁委員會,讓他們投訴無門。

陳新:我們這個內地司法系統腐敗現象非常嚴重,讓我們這些人非常傷心,非常失望,我們弱勢群體無依無助,我們這個單位的老總他有一定的關係。

郭陽表示他在這家雜誌社工作了11年,把一生最美好的歲月獻給了雜誌社的採編崗位,到頭來被掃地出門。

郭陽:他們為了躲避勞動法就給我解僱,在我們之前,也非法解僱了有好幾個,中級法院責令初級法院從新審理此案,因為第一次審理,是很不公平的。

郭陽和陳新在河南婦聯主辦的婦女生活雜誌社從事編輯、記者工作,雜誌社一直未依法為兩人交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等。

新唐人記者 陸芳 熊斌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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