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牧師石維翰案開庭 律師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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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4月1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喬龍報導)中國基督教北京家庭教會牧師石維翰被當局拘禁一年半之後,星期四在海澱區法院開庭,起訴書指控石維翰「非法經營」出版物,而辯護人則在庭上做無罪辯護,法院將擇日宣判。其妻子張晶當天告訴本台,雖然當局獲准石維翰的父母旁聽,但藉故不讓其弟弟和朋友進入法庭。

2007年11月被捕的北京家庭教會領袖、石維翰牧師被當局指其「非法經營聖經」,案件星期四在海澱區法院開庭審理。上午九點開庭,至中午12點結束。他的妻子張晶對本台表示,這是一年零三個月來,首次見到丈夫,她擔心判決不公正:「情緒還好,看上去身體狀況也可以,指控他是非法經營,但是我們所有書籍,其實都是贈閱的,我最擔心判刑比較重,不按照公正來判決」。

張晶表示,旁聽者大部分是人民大學的學生,當局卻不准親朋好友到場:「學生大概佔了一多半,他的父母去了,但是他的弟弟,還有我們的一些朋友沒進去,他們說名額有限」。

據瞭解,信奉基督教的商人石維翰在北京經營一家書店,並將印刷的聖經,免費送予北京的教友。前年被捕後,去年年初,一度獲取保候審,但不足三個月再遭檢察院逮捕。

石維翰的辯護人張星水律師對本台介紹說,檢察院認定石維翰非法印刷出版物:「認定他未經批准,擅自印刷出版物,認為這種行為是非法的,所以他的出版物也是非 法的。法院認為,未經出版部門批准,擅自印刷出版物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另外這種行為,有一定數量之後,就構成了非法經營罪」。

而張星水律師在三個小時的庭審中,為被告做了無罪辯護。他說:「他的行為還不構成非法經營罪,因為他主觀上不是為謀取不法利益為目的,客觀上,他也沒有從事經營行為,另外他也沒有擾亂社會秩序,也沒有擾亂市場秩序」。

張星水進一步表示,石維翰將聖經贈送給朋友,沒有進行市場交易:「我們認為也沒有什麼社會危害性,我們覺得他這個行為不構成犯罪,這是我們基本的辯護觀點」。

根據中國刑法,非法經營罪,量刑為五年或以下。張星水認為,倘若罪名成立,刑期應三至四年。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法院的一審不能超過45天,因此張星水估計近期就會宣判:「合議庭擇日宣判」。

記者:一審判決應該是在什麼時候?

張律師:正常來說應該半個月左右時間吧。

據瞭解,中國政府非常關注境內地下教會的活動情況,一旦發現,即採取打壓。38歲的石維翰於2007年11月28日清晨,被20多名公安從家中帶走。總部設在美國、一直關注中國大陸宗教迫害問題的組織「對華援助協會」多次要求釋放石維翰。該協會會長傅希秋牧師,也曾強烈譴責北京當局對石維翰的迫害,呼籲儘早釋放石維翰,但當局沒有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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