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刑警殺人案開庭 受害家屬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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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3月25日訊】中國雲南省蒙自縣公安局110刑警吉忠春2月13號開槍殺害潘俊案,3月24號在紅河州中院開庭,庭中法官以潘俊毆打警察和吉忠春有自首行為為由將從輕發落,令死者潘俊家屬十分氣憤,而且法院安排了一個不大的法庭,很多潘俊的家屬無法進入旁聽,當晚當地電視台的報導都是通稿報導,沒有報導整個事件的真相,還替殺人的警察歌功頌德,企圖為他脫罪,令死者家屬悲憤不已。

潘俊父親自從兒子離開的那一天,他就盼著殺人刑警早日受到法律的審判,也一直想見吉忠春本人,最想問的就是:“你為什麼那麼狠心殺死我的兒子?”“你也是當父親的人,你知道失去親人的痛苦嗎……”。

潘俊的父親說,事情發生後,家屬與蒙自縣公安局就賠償問題進行多次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公安局承認在槍支管理中存在失誤,蒙自縣公安局同意一次性支付家屬55萬元賠償金,這些金額不包括他們對吉忠春家屬提出的索賠。目前,潘俊的家屬與律師協商,向吉忠春家屬提出98萬元的民事賠償。但沒想到今天庭上如此偏袒吉忠春,令人忿忿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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