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巴士斬首案 華裔嫌疑人因精神病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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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3月6日訊】數月前震驚加國的“灰狗巴士斬首案“,經過數月鑑定,控辯雙方基本達成一致: 涉嫌殺害22歲青年的華裔犯罪嫌疑人李偉光,作案時精神失常,因此無需對案件負刑事責任,但有可能送往醫院治療。

2008年7月30日,李偉光在開往曼省溫尼伯市的灰狗巴士上,將坐在身邊的22歲青年麥克恩,殘忍殺害,之後斬首戮屍。 警方當場將其逮捕,並指控犯有二級謀殺罪。

對於免除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這一結論,被害人家人錶示不服。死者的母親呼籲修改法例,制止患有精神病的人再次對民眾造成傷害。

41歲的李偉光於2001年從中國大陸移民加拿大。根據加拿大環球郵報3月5日的報導,在2005年,他曾到多倫多試圖尋找工作但並未成功。當時,多倫多警方在427高速上發現他時,他不顧來往車輛,精神恍惚的在高速上行走。 隨即,警方將其送入精神病院。 10天後,李逃回溫尼伯市。

根據《埃德蒙頓太陽報》08年8月4日文章,引述了心理學專家的意見,認為李偉光做為第一代移民,也許是因為承受巨大的文化及生活壓力而做出失常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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