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水:中國的政治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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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與一位朋友在他租住別墅的工作室聊天。大院圍牆外隔一條僻靜的小巷子,對面是公安局出入境辦理中心。我倆站在二樓陽台聊著,聲音不知不覺高起來。這位朋友突然提醒,隔牆有耳,小心點。邊說邊警覺地探出身子,睜大眼睛來回掃了一眼小巷子。

政治禁忌,從未在中國人的生活中消失,在課本、圖書、電影、媒體、學校、家庭、工作場所和社會,無處不在。人人心知肚明,但沒人說破。那些不被當局容納的人物和事件,要麼避諱空白,要麼被刪除、屏蔽和抹黑。沒有哪條法律條令提示告訴你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但是每個人成年中國人都會無師自通,自覺遵守這些政治禁忌。這從政府保密條例能夠得窺一斑,其中規定「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模糊、彈性、不確定。條例本身並無細則,無從找到答案,然而洩密與否的認定權卻是清晰的。這個條例體現人治特色,權力意志,將潛規則放大並公開化。認定權、解釋權、裁決權均指向上一級權力者,無涉司法。

政治常識告訴人們:如若權力不被授權、制衡和監督,這種無限權力便等同於暴力。可以對民間社會做出強制安排,譬如城市人口下放農村,知識青年下鄉插隊;對個人權利和自由可以毫無邊界地侵犯和擠壓,譬如言論自由、遊行示威和集會等憲法權利被虛置。無限權力有兩個支撐點–顯性暴力和隱性暴力。顯性暴力可視為符合法制精神的國家暴力,隱性暴力可視為權力意志、意識形態強制的那部分。在暴力社會,政府與民間、官員與百姓的關係一定是緊張對立的,個人毫無安全感可言。

文革期間,在課本、報紙上無意間塗抹領袖畫像,刻畫領袖像章、雕塑和畫框,被視為大不敬。有人因此坐牢殺頭,有人告密邀功。這些告密者可能就是同學、家人、同事和朋友,他們依靠告密表明忠誠,求得自保。政治高壓讓人性極度扭曲異化,只有出賣才能自保,出賣成為生存的唯一選項,將人性高貴的一面–情感、正義、良知和尊嚴統統拋棄。今天的政治禁忌掩藏更深,手段更詭秘。不經歷政治迫害,還以為中國大陸比西方社會還自由開放,許多年輕人都是如此認為的。

政治禁忌的本質在於強權施加給無權者無邊無際的恐懼感。這種恐懼感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卻能左右人的思維和行為,那就是無條件地服從和沒來由地自責,甚至產生犯罪感。一旦恐懼感佔據一個人的靈魂,有比鴉片更神奇的作用,那就是對強權的依賴性。政治恐懼能讓一個正常人變態失常,曾經的鋪天蓋地的口號標語和大會、血統和階級等級、身份和地域區隔、領袖崇拜和各種票證特權,而今轉換為高技術方式,通訊監控、信息屏蔽、敏感詞語、政治治罪、戶籍限制、暫住證、城鄉福利差別。這些曾經的而今的權力系統,都將每個人清晰孤立地貼上裸體標籤,安排在恰當的網格里,個人特徵被全部抹殺,都歸屬在這個大一統的、集體的權力系統之內,然後被代表被安排被管制,使得個人權利、個人自由和生存尊嚴無處依附。胡適曾言「個人永遠站在國家之上。」於今仍是預言。

如此編織地細密強大的恐懼大網,天長日久,會讓人心生罪惡感,真以為自己犯罪了。讓一個正常人心甘情願承認自己是罪犯,這才是政治恐懼最為邪惡之處。古往今來,政治恐懼侵入每個中國人腦細胞和骨髓,這是所有中國人的遺傳基因。如此一來,個人生存的安全性無以保障,且法制不被信仰和尊崇,那麼人的愚昧和殘暴獸性就會毫無底線地釋放出來,每次被領袖鼓動的政治運動都是如此。以致今天在巨大災難之後,仍能營造歌舞昇平、歌功頌德的社會氛圍,不能不說是每個中國人悲劇性存在的見證。

持不同政見者或曰異見者被中國統稱為政治犯,當代媒體含蓄地給出一個名詞「意見者」。將政治色彩有效稀釋,但也完全變味了,這本身就構成政治禁忌的一部分。政治犯至今在公眾話語中仍是忌諱的詞語,而這些受害者的名字和事蹟,深深地被掩藏起來。當權者消滅這些肉體的同時,還嚴厲禁止這些受害者出現在報紙電視、圖書和影像品中,權力者製造出什麼都不曾發生的社會記憶,讓後人無從瞭解歷史,這種洗白歷史的手法往往能夠得逞。

《百年孤獨》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洞察出專制獨裁的奧秘,因此他警告世人「事實並不重要,關鍵是人們是如何記憶的。」記憶來源於事實真相的傳播和流傳,當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受到巨大扼制的時候,記憶與事實之間便存在巨大的博弈空間。能夠消滅記憶的,唯有時間和權力。但當時間不足以毀滅事實並且當事者還存活的時候,能夠消滅事實和記憶的唯有權力者。記錄和記憶本是人的自然權利,但常常受到權力的戕害和剝奪。權力者害怕圖書和影像留下的記憶,在於記憶可以重現真實,構成不信任和威懾力。這句哲理還有另外一層含義:警惕權力對權利的剝奪。

時間並未老去,這些僅僅過去60年和正在出現的名詞,本不該被中國人遺忘–地富反壞右、修正主義、右傾主義、煽動顛覆政權者等等。如同近30年對城市故舊建築充滿仇恨地摧毀,對業主殘暴地驅逐,官欲和政績使得政府部門變成強盜。他們不被覺察的內在衝動則是試圖消滅人文傳統,用自己的方式重新命名歷史並且將自己的名字寫入歷史。蠻橫摧毀的歷史斷裂帶,將是他們編織新記憶的起點。

雖然不見得「政治犯」都有政治企圖,是被權力者認定並擴大化的報復處置,也不見得是個人自願選擇的,但是其中故意模糊了公民言論和結社權利–人人都享有批判政府和參政議政的憲法權利。權力者可以給一個人肆意政治定罪,而不是法律說了算(哪怕這個法律是權力者獨家制定的),因此他們都成為事實上的政治囚徒,這個名單是存在的,但永遠是殘缺不全的;內部權力爭鬥,即使不涉黨國意識形態,也往往以「叛徒」、「內奸」等抹黑手腕打壓對手,這是另外意義上的政治異己,這類政治犯最為知名的當屬前國家主席劉少奇。每次政治運動背後則是千百萬被整肅的生命,伴隨他們的是屈辱、折磨、剝奪和囚禁,乃至槍斃,以致連坐治罪親屬和子女。

特權政治對傳統文化中非人性部分的縱容和發揮,我們只能從鄰邦日韓才能尋找到比對。敢於承認「我不如人」、「我們已經落後「的勇氣,我們也不見得有。100多年前,《中國人德性》美籍作者、傳道士亞瑟•史密斯即已批判儒家文化:中國儒家政治文化傳統向來鼓勵一夫多妻,婦女裹腳,一人信多種宗教,子女對父母無條件服從等等。他指出日本文化來源於中國,但是很好地拋棄了這些文化習俗糟粕。今天,除了婦女裹腳被廢除、一夫多妻制演變為權勢者「一夫多情婦」外,其它並無進步。

政治是文化的集中體現,而制度則是政治的最高體現。中國語境下的政治總是與殘暴和骯髒劃等號,每個中國人天生都是政治謀略家。家國強勢,個人弱小。中國人只有在無法活下去的時候才知道造反,平素則擅長逢迎討好權勢,示弱順從當奴才,只懂得算計眼前的利害得失。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應有邊界。這是人性的一部分,應該得到承認和理解,但是不應該受到讚美和鼓勵。「眼裡全是奴才,沒有一個人。」一個個公民站立起來,自由、權利和平等才可以復歸。

政治禁忌是在專制意識形態下由大大小小的官員編織起來的,每個官員和公務員都有份,但很難確切指出他們的名字和罪證,似乎人人都有份,又似乎人人都不相干,這是一個強大精密的消防系統。時間寬恕並縱容了他們。他們才敢肆無忌憚製造政治恐怖堵住百姓的眼睛和嘴巴,讓老百姓害怕,然後他們放心地貪腐和不作為。奴性心理讓人人痛恨官員,但是一旦給他當官機會,沒人會拒絕。當官意味著少受約束,名利兼得,並不用承擔太多公共職責。由於社會自由空間逼仄,政治權利難以經由正當經濟管道表達和實現,財富英雄仍然是政治的孫子,因此,當官便成為中國人個人成功的最高標誌。歷朝歷代推翻皇帝的造反者,都是自己想當皇帝,真以為他們會為社會公眾謀利益,那是高看他們了。這類造反者所摧毀的,正是他期望佔有的;他所反對的,正是他所嚮往的。每當獲得權力時,不管獲得權力的大小和輕重,都會被最大化地算計為個人利益和面子。皇帝如此,村長、校長、居委會主任……書記也如此。

政治禁忌是公權力不受制衡和監督結出的惡之花,可擴散到社會、經濟、文化和生活等各個層面,除了製造社會恐怖之外,還扼制了整個社會的活力和個人創新能力,危害巨大。唯有實行民主政治和新聞自由,方才有望消除政治禁忌。

2009年2月9日

--轉自《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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