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家長對毒奶賠償協議提九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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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月16日訊】元月14號數位受害結石寶寶的家長向本臺記者表示,他們對中共當局目前推行的一次性賠償協議方案,提出9項質疑。家長認為這個協議內容混淆視聽、偷換概念,是一種矇蔽。希望當局能夠瞭解受害患兒的情況和重視家長的意見,提出具有誠意的解決方案。

受害患兒家長說,工作人員向他們出示一份「致患兒家長的一封信」,實際上是一份賠償協議書。家長大多不接受該方案,並對內容提出了9項質疑。

結石寶寶家長董先生:「首先這個法律上可以判投毒罪的,波及面這麼廣,是嚴重違法的行為。第二點,說採取主動與民協商一致的方式。我們根本就沒有參加制定這個標準。」

家長質疑,孩子患病情形的賠償標準、制定機構等等,協議中都沒有說明。一次性賠償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到18歲,對此家長也有意見。

結石寶寶家長徐國濤:「患兒已經住院很久了,不能得到相應的賠償。」

結石寶寶家長陳齊:「保險公司要求的是患者先期墊付,患者家長如果墊付不了這個醫藥費,那麼那個患兒是接受治療呢還是等待死亡。」

協議中說,根據醫學專家反覆研究論證,孩子在療愈後一般不會有後遺症。但是據家長瞭解三聚氰氨進入人體在全世界還沒有病史。

結石寶寶家長董先生:「你說都是哪些醫學專家,研究論證的報告在哪裏。甚至這個專家是真的是假的我們都不知道。」

結石寶寶家長張仁和:「我們很質疑,因為他沒有確切的可以的依據的理論。」

家長希望先保證患兒都能得到有效治療、再談賠償。協議自稱由22家企業代表,但是結尾只有破產了的三鹿公司一個在法律上無效的公章。

結石寶寶家長陳齊:「而且往下發的時候消協的章也不見了。奶企這幫人撰寫這封信(賠償協議)的初衷就是在混淆視聽、偷換概念。」

結石寶寶家長董先生:「所以這個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們都質疑。我覺得就是一種矇蔽。」

協議書具體賠償金額沒有顯示,全由工作人員口頭告知。據家長瞭解,結石患兒可獲賠兩千或三萬元人民幣,死亡患兒可獲賠10萬到20萬元人民幣。目前賠償標準沒有在中共官方的網站上出現,也沒有官方的媒體報過。

新唐人記者 秦雪 梁欣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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