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世界自由度報告 台灣再列自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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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13日電)自由之家今天在台灣公布「2009世界自由度報告」,跟去年所獲評比相同,台灣的政治權利被評為2級,公民自由則為1級,再度被列為「自由國家」;中國則被列為「不自由國家」。

「世界自由度」調查報告是美國「自由之家」從1972年起,每年發表的重要出版品,今年首度在亞洲地區舉行全球發表會,包括自由之家研究部門主任華克(Christopher Walker)、自由之家學術顧問魏爾希(Bridget Welsh)、自由之家亞洲事務研究員庫克(Sarah Cook)等人,上午在台北發表報告內容。

報告針對全球193個國家、16個附屬領土和爭議性領土的「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兩項指標進行評比,區分為「不自由」、「部分自由」與「自由」3類。評比從1級到7級,1級代表「最自由」,7級代表「最不自由」。

今年被報告評為「自由」國家有89個,佔46%,「部分自由」國家有62個,佔32%,「不自由」國家有42個,佔22%。

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評比分數跟去年相同;台灣的政治權利被評為2級,公民自由則被評為1級,被列為「自由國家」。中國大陸被列為「不自由國家」,政治權利被評為最低的7級、公民自由則是次低的6級。

報告指出,跟去年相較,3個國家的評比成績從「部分自由」變成「不自由」,分別是茅利塔尼亞、阿富汗及塞內加爾;但也有3個國家的評比獲得改善,從「不自由」變成「部分自由」,包括巴基斯坦、馬爾地夫和不丹。

自由之家並判定8個國家及兩個爭議領土施行最壓迫人民的制度,屬於「惡中之惡」。這些國家是北韓、利比亞、緬甸、索馬利亞、蘇丹、土庫曼、赤道幾內亞及烏茲別克;兩個爭議領土為車臣及西藏。

只比「惡中之惡」好一點的國家有白俄羅斯、查德、中國、古巴、厄利垂亞、寮國、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辛巴威、南奧塞提亞、西撒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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