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君:難道窮人就該死無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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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真的到了死無葬身之地的地步了,這個被共產黨統治的國度,層出不窮的令人震驚的新聞,不斷地刷新我們想像的極限,不斷地製造冷漠的原料,不斷地向野蠻倒退,不斷地提醒人們,我們已經沒有國家,我們作為人的權利已經淪陷。

來自《海峽都市報》11月29日報導,兩個麻袋套著一具女屍,袋子裡裝著3塊石頭。福建南安市碼頭鎮大庭村黑石潭,這具女屍大白天驚現河岸邊。殺人拋屍?南安市公安局專案組民警,艱苦排查9天後,疑案真相大白,更讓人辛酸不已———28歲的安徽外來工王小喜(化名)的66歲母親猝死租房中,拮据不堪的他,含淚將遺體裝在麻袋裡,沉屍「水葬」,王小喜隨即被以涉嫌侮辱屍體刑拘。

看了報導後,也許很多並不在意,因為比這悲慘的事情實在是太多。比如,前幾天一個父親因籌不到十元藥費,「懂事的」病童竟以紅領巾自縊身亡;因為沒錢看病就犯法去坐牢看病;比如毒奶粉造成數十萬嬰幼兒在劇烈疼痛中經受煎熬,當局竟然禁止司法介入;如汶川地震後八歲兒童背沙掙錢,而救災的幾百億元去了哪裡呢?如82歲老太撿垃圾養活103歲母親,10年沒真正炒過菜。不知道這個國家到底是什麼怪物,就像網友們所說這是個「神奇的」國度,這次民工「沉水葬母」儘管悲慘進不了排行榜,但給人留下的辛酸和悲憤卻絕對不小。

如何讓逝者體面地離開,是各個文明、各個民族都非常看重的大事。尤其是在注重祖先崇拜的中國,死者的地位往往比生者還高。所以,歷史在饑饉之年常有「賣身葬母」這樣的事。自從人類產生以來,入土為安應該是天經地義的,應該有兩、三百萬年了吧,也就是說這個「入土為安」應該是大自然賦予的權利,行話來說就是天賦人權,是不可剝奪的,中國自從進入文明社會以來也有三千多年了,人死了至少可以找個地方安葬,若是想安葬的風光點,錢要是不夠的話,可以「賣身安葬」什麼的,最差也能做到入土為安吧,可以到了今天二十一世紀了,中國號稱已經「和諧」了,民工反而連母親都安葬不起,我們是否該想想我們這個社會發展到什麼程度了,難道不如幾萬年前?有人說,這是特例,不是經常有的,對不起,這樣的事情即使出現一例,只能說明這個社會進入了非人類狀態,有的東西是不允許出現特例的,比如艾滋病剛被發現的時候就是一例,但一定說明人類有了艾滋病這個病種。這個民工為什麼安葬不起他的母親呢?他沒錢安葬,因為他的月入只有四、五百元,房租、水電、吃飯的開銷都不夠,甚至還欠債,在異鄉哪裡可以借到錢呢,火化一個人要一千多塊(當地民政官員說),他除了「水葬」,還有什麼辦法,難道埋到土裡?誰給他土地安葬他母親?所以土葬、水葬等都是「違法」的,這個民工只有一條路——「犯法」,因為你沒錢,你沒錢就該坐牢,這就是當今中國的邏輯。

我們現在是否可以思考一下,貧窮是否就該死,就該死無葬身之地呢?中國有兩億民工,他們被國家社會保障體系排除在外,以二等公民身份在城市人的歧視中艱難生存,在中國要火化、安葬一個去世的人,僅給民政火葬部門就要繳一千多元的費用,窮人是死不起的。但中國有這麼大的土地,這個土地不讓安葬,到底是為什麼?這個土地是誰的?這是要解決的問題,若是沒有人的話,土地就廢物,毫無作用,有了人土地才有價值,這個土地就是屬於人的,由人來控制,沒錢的人無法控制,那土地就是有錢人控制了。因為人不是天生有錢的,從源頭來說,天賦人權,每個人生來都應該在這個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並生存之地,若是沒有土地,只好去搶了,誰有力量誰就獲得更多的土地,為了公平和公正才有了仲裁機構,就是所謂的國家或政權,現在好了,我們的國家不給土地給窮人安葬了,怎麼辦,唯有一個辦法就是搶,退出國家,成立自己的機構,因為這個國家已經不代表窮人,而窮人特別多,窮人們應該組織起來打爛這個國家,這是唯一的出路。

兩千多年前,西漢大儒董仲舒這樣評點當時社會:「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而今貧者非但活著時無容身之所,連死都不可以,死了還要連累家人坐牢。這個國家難道沒錢嗎?每年有五萬多億的財政收入,一年公款吃喝、公款用車等就用掉了9000億,幹部們成群結隊公費出國旅遊,窮人卻「死無葬身」之地,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從人角度來講,沒有國家和政府對大家更好,不用交稅、不用擔心死無葬身之地,所以推翻邪惡政權和擺脫國家「惡法」之縛是當務之急。

--轉自《新世紀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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