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1簽名特赦 律師:死刑將造更多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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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10月24日訊】据大紀元記者安娜採訪報導,上海高院不顧中國司法體制存在嚴重違法事實和中國廣泛民意取向,一意孤行判決:駁回楊佳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當即在社會引起一輪更加廣泛,持續的反對聲浪。中國社會各階層人士自發的組織起來,簽名上書中共政府,要求對楊佳進行死刑特赦。目前獲悉,由知名人士及律師發起的簽名已有四批,人數共達1281位。

預計簽名人數還將不斷增加。凡有意加入此行列者,將可填具以下表格:簽名格式為:XXX(人名)北京學者;XX (人名)廣東記者。郵寄信箱為:tesheyangjia@gmail.com

近日記者採訪了著名律師郭國汀先生,就他如何看待楊佳一案,以及為何簽名呼籲特赦楊佳,向社會提供了具有專業水平的論述。

首先郭國汀律師表明簽名支持特赦楊佳,是因為他看到楊佳案件是中國近年來在一個大環境,大背景下發生的重要案件。它不是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實際上是中國大陸連年出現大量暴力事件作為背景,從而發生的一個案件。如何處理好這個事件關係到很多問題。

郭國汀律師還認為,楊佳案件的意義非常重大,在於它是中共掌權59以來最轟動,國際影響最大的一個案件,世界上關注這個案子的華人也是最多的。這麼重大的案子,中共司法程序卻是非常糟糕,漏洞百出。因此以下三個因素成為郭律師簽名支持特赦楊佳的動因。

兩審對楊佳案件發生的起因及作案動機均無交代

首先郭國汀律師指出:“這個案件發生的起因,作案的動機,在一審和二審中都沒有查清,都是不明不白”。

“兩審的律師都沒有辯解一個問題,即使按照現有的法律,楊佳都沒有構成故意殺人。充其量只是故意傷害致死 。 他不是抱著殺人的目的去上海警局的,因為那些被殺的人跟他無冤無仇,我是從庭審情況綜合分析的。當時他身上還有7000元現金,上萬元的信用卡。如果一個真的下決心殺人的人,他怎麼可能身上還攜帶這麼多現金?還帶著信用卡?說明他本身根本沒有準備去殺人,而是碰到這種情況,突然之間發生的。原始的目的就不是殺人,充其量是傷害。在傷害的時候他並沒有在意是否會造成死亡,當時根本就沒想。所以整個過程,兩個律師都沒有辯明這一點。在這一點上,翟建是完全同意檢方的指控”。

“楊佳到上海,可能本來就是去討說法,按他的方式去討說法。他為什麼要帶上這些所謂的兇器,就是為了防身,為了防止別人阻止他,所以他帶著這些東西。他的目的就只要直接上21樓,找警督,整個過程應該是這樣來看”。

“這個案情整個是不清楚地,包括作案的人是誰?包括楊佳在法庭上說:事後他一點都不記得,這都可能的。所以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是不清楚的。案情不清,作案動機不清,來龍去脈不清,包括司法公正都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特赦是防止製造冤假錯案的一個最有效的方法”。

楊佳案走到今天是中國不公正的司法體制逼出來的

第二個促使郭律師簽名的原因,是因為他看到楊佳案的形成不是單個人所能夠成就的,也不是一兩個原因就能促成的。郭律師指出:“楊佳案從頭到尾,整個做法,之所以走到這一步,完全是一步步被中共一黨專制下的不公不正的司法體制逼出來的。如果上海警察沒有違法的話,這個案件一開始就不存在;如果上海警察沒有暴力襲擊,沒有暴力毆打楊佳,也不存在這個案件;如果事後上海警方的督察依法辦事,討回公道,或者給楊佳比較公正的處理,也不存在這個案件;如果說中國的司法體制是公正的,或者民眾對它是有信心的,同樣是不存在這個問題”。

從楊佳的角度看,是什麼原因讓他選擇了這樣一條路?郭國汀律師分析:“大環境是中共的司法體制癱瘓,中共的司法體制的公正性,客觀性,在重大案件,或敏感案件,政治案件,宗教信仰方面的案件,處於癱瘓,或者是失效。普通的公民對中共的司法公正是完全不信任”。

“在這種情況下,楊佳也知道,他本來也確實是想通過正當的途徑,比如說用媒體的方式,司法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但是他思前想後, 感到都是無效的。他做的這種判斷是正確的,我作為一個律師可以給他證明,他的判斷是完全正確的。比如說向外發1000封信,這是沒有用的。中國司法體制的獨裁官僚化特別嚴重,再加上公檢法全都被共產黨一黨掌控,司法公正完全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案子發生了”。

接下來郭國汀律師從獨到的自然法角度闡述楊佳是無罪的。他說:“發生了楊佳最終以這種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和人格。我個人認為,如果從自然法角度看,楊佳連罪都不能構成,更不要說什麼重罪了,是無罪。自然法是一種永恆的法,人類社會永恆的,不變的,真正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這種法律實際上就是公正,正義的體現。公正,正義表面上看是一種抽像的概念,實際上它並不是,它是有特定的含義。在這個案件中,維護人的尊嚴,尊重人的尊嚴,維護社會正義,公正,這是一切人類社會在任何歷史時期都應該作為首要原則。它存在於一切法律之中。如果說這個法律沒有了公正,沒有正義,這種法律就不應當是公民遵守的法,是惡法。從這個意義來講,用自然法,楊佳就可能不構成犯罪”。

對楊佳的判決引發人們對死刑的思考

郭國汀律師說“第三個因素,楊佳案激發了全國人民重新思考死刑。據我所知,中國的刑法是全世界可以判死刑的條文數目名列第二。全球所有的法律(指刑法),中國有80種情況可以槍決(大概數字)。第一名據說是北朝鮮。從國際大趨勢來講,全世界所有自由民主國家,絕大部份都已經廢除死刑。美國好多州還保留著死刑,每年處死的人屈指可數。而且美國要處死一個人是非常慎重的,訴訟是非常公開的,大陪審團來整理這種刑事案件。每個案件要拖十幾年,甚至二十年,不會像中國一樣。中國每年槍殺的人數占世界第一,佔全球的三分之二以上,近70%的比例。所以呼籲廢除死刑是非常重要”。

回到楊佳案:“實際上犯罪不光光是個人問題,很大的因素是社會問題。楊佳這個問題更嚴重的是社會問題,體制問題。不是楊佳的個人品德,或者個人的違法亂紀導致的。楊佳在法庭上說的一句話是非常生動的,他說:警察之所以那麼作惡,是因為他們的別後有你們。這個背後『有你們』怎麼來理解?一個是,這些警察背後有法官,法官的背後是中共”。

“所以從特赦的角度來講,促使一個國家走向文明,是一個很好的契機。因為文明和野蠻的區別就在於暴力和非暴力,用和平的方式,用契約的方式,法律的方式來解決社會問題,或者人與人之間,階層與階層之間的矛盾。就是用這種公平競爭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如果一個社會沒有公平存在,這個社會就會走向暴力。暴力就是野蠻的產物”。

“法治精神還牽涉到立法公正。只有立法公正,才可能司法公正。因為,司法不公最大的源頭就是立法。而中共一黨專制恰恰就是在源頭上把司法公正這個根子給挖掉了,把整個作業的河流整個給污染了”。

楊佳案的預後結果

對於楊佳案件的最後一步-死刑覆核,郭國汀律師認為“特赦從法律角度是肯定可行的。但是我認為胡錦濤沒有這種智慧,所以這個呼籲會產生一定的效果,但是達不到目的,這是我個人的判斷。如果胡錦濤能夠做到,那說明胡錦濤還有一點智慧”。

“楊佳案現在走向覆核程序了,由最高法院覆核。不出意外的話,楊家將被核准。楊佳會被他們幹掉。他們幹掉楊佳,會產生更多的楊佳出來,這是我的預料。所以中共當政的官員都要隨時當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楊佳如果可以保留下來,可以說多方都贏,還不是雙贏的問題。把他斃掉,實際上對中共最不利。楊佳本人有沒有好處?談不上。楊佳本人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從他的表現真得很有英雄感。在法庭上表現也是非常棒,都是相當不錯。他等於給中國民間樹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中共要把他幹掉,很多人就會學他的榜樣。因為中共欺壓老百姓這個勢頭是擋不住的,本來就大量存在,現在就會越來越厲害。有血性的人總是很多,13億人口,怎麼會沒有這樣的人哪,多的是。人們以後會學這個樣,如果中共就依賴暴力,想用暴力鎮壓的方式來封住中國人的聲音,是完全做不到的。是非常愚蠢的”。

最後郭國汀律師指出:“從更宏觀的角度講,中共如果強行執行對楊佳執行槍決,它是完全違背民心,會激發進一步的暴力反抗,對整個社會是非常不利的。實際上沒有人鼓勵暴力,包括所有的政治異議人士,包括海外人士,沒有人去鼓勵暴力。但是中共當局一意孤行,在司法完全不公,而且楊佳又是這麼有爭議,整個事件有很多疑點,關鍵點都沒弄清楚,不但不能服人,還槍殺一個人,它真正的會產生千萬個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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