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路:楊佳殺警是公民個體煽向中共暴政的第一個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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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了,沒有一個人像楊佳這樣,如此長久地令我們震撼、羞愧和感動。布衣一怒,血流五步,伏屍六人,他幾近完美的策劃和史無前例的成果讓警察國家心寒膽裂,臉面喪盡,威風頓失,成為六四以來,公民個體煽向暴政的第一個耳光。

談到自己殺警的動機時,楊佳說:「有些委屈需要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這擲地有聲的誓言,喊出了19年來,不,59年來匍匐在共產暴政之下的億萬臣民內心深處對警察暴力的抗爭。它體現的自然法則的正義與公道,那些譴責楊佳違法的知識精英應當明了,西諺云:人民的安全乃是最高的法律。當那些依仗國家暴力每年打死說不清數量的百姓(據筆者瞭解,全國有3000多個看守所,幾乎每個看守所都有莫名其妙死掉的冤魂,這些絕大部份都是警察的傑作,每一個被打死的百姓幾乎都被說成因心臟病暴死),人民為何不能運用天賦的自衛權予以反擊?知識精英的譴責與其說不通法理,不如說為了掩飾自己身為暴政奴才的卑怯。舍此,豈有說乎?

經過社會輿論的抗爭(黑暗的上海司法很少二審開庭審案),楊佳獲得了第二次開庭抗辯的權利,他幾乎完美地捍衛了自己的權利。他對自己行為性質的認識非常明確,面對紛紛打出的法官壓力牌、律師悲情牌,他應對自如,對自己的行為決不言悔,因為:警察就是準備死的。換句話說,他殺警是對暴政的一個人的戰爭,那些死掉的警察是他與暴政戰爭的犧牲者,誰見過戰爭的一方因為另一方死傷慘重而後悔|而道歉?

他具有強烈的權利意識,深刻瞭解現代司法的精髓,被告人沒有義務自證其罪。因此,他對殺警過程拒絕回答,而把證明這個過程的義務還給公訴人。可笑地是,那個弱智的公訴人居然由此認定楊佳態度有問題,不虧人治司法環境下誕生的白痴檢察官!

當法官讓身陷囹圄的他自己舉證證明警察施暴,而讓毆打他的七個警察自我證明沒有打人時,楊佳一針見血地揭露了這個醜陋、虛偽、無恥的司法制度的本質:那些警察所以敢這樣做,就是因為他們身後有你們!以筆者15年從事辯護律師的經歷,楊佳說出了一個真相。每年死於警察暴力的百姓成千上萬,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超過0.1%,即使追究的,90%緩刑處理,個別罪大惡極的也不會超過10年,幾乎沒有一個警察因為打死百姓被執行死刑。這樣的司法制度下,警察不視百姓性命為草芥,不成了奇蹟麼?

在最後總結陳詞時,楊佳更是深刻揭露了這個警察國家的實質:「被這樣的警察管理著的國家,一個遵紀守法二十幾年的公民最後都會被判刑坐牢」。是的,當我們用稅金養活的這些穿制服的匪徒天天干著侵凌我們家園、剝奪我們尊嚴、踐踏我們的自由人格的時候,忍受二十幾年已經是一個極限,我們遲早都有機會被他們逼成「罪犯」,都有機會被判刑坐牢!這是個多麼畸形、多麼可怕的社會。那些整天高唱親民高調、和諧樂章的黨國權貴們,這就是你們的和諧社會?!

楊佳長久地令我們感動,還在於他用他的青春和熱血喚醒了人民抗爭的意識和勇氣,就在二審開庭的當天,上海上千民眾齊聚高級法院,59年來第一次集體喊出「打倒共產黨、打倒法西斯」的口號,這是一個信號,一個讓專制者噩夢連連的信號,如果不能徹底根除警察治國的暴政思維,這個政權陷入人民抗爭的燎原之火的日子為期還會遠麼?

楊佳,就是那個播撒火種的人。

2008年10月15日

--轉自《新世紀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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