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偵破正遭罷免的劉醇逸密友犯案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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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10月13日訊】代表皇后區的美國紐約州民主黨籍眾議員瑟米內里奧(Anthony Seminerio,下文簡稱瑟氏)涉嫌受賄數十萬美元遭到聯邦腐敗指控,若罪名確定可能面臨20年監禁。瑟氏自1978年就成為代表紐約第38選區的州眾議員,他被指控利用自己的諮詢公司向那些希望從紐約州尋求業務的公司索取賄賂。

據紐約民主黨內高層人士透露,瑟氏和紐約市議員、中共幫兇劉醇逸交從甚密,也是美國民主黨內劉醇逸的政治支持者。紐約法拉盛地區的也有華人民眾稱瑟氏作為劉醇逸的“死黨”,瑟氏的落網對正在遭到民眾罷免的劉是不小的打擊。

美國聯邦檢察官加西亞(Michael Garcia)表示,自2000年以來,瑟氏使用一家名叫“馬克顧問”(Marc Consultants)、地址為其家庭地址的諮詢公司,以掩蓋自己超過50萬美元的受賄事實。聯邦調查局(FBI)的梅森(Mark Mershon)介紹說,瑟氏以自己眾議員身份的影響力向一些公司索賄,而經他辦事而受惠的公司大多數都是給他出錢的公司。調查發現,馬克顧問公司除了接受賄賂以外沒有任何業績。梅森指控道,瑟氏以秘密控制顧問公司的方式收受賄賂,有效地逃避公眾的監督。

據控方資料中的一份FBI錄音顯示,瑟氏曾向朋友透露,他發現自己幫助的許多來自醫療和健康業的人賺了很多錢。 FBI官員布朗(Julie Brown)表示,瑟氏不是為這些人免費辦事,而是向他們索賄。

聯邦檢察官稱,此次對瑟氏起訴的證據中還包括一個冒充馬克顧問的新顧客被介紹給瑟氏的FBI特工案例。訴狀稱,FBI特工支付2.5萬美元,作為瑟氏接介紹其認識州參眾兩院有關委員會主席,以商討他提出的商業業務計劃。

在瑟氏被起訴之前,代表紐約布祿崙第43選區的州眾議員諾曼(Clarence Norman)和代表紐約州十五選區的前眾議員麥克勞林(Brian McLaughlin)在與腐敗有關的指控中被定罪。據稱麥克勞林還是瑟氏案子的關鍵證人。

據熟悉美國政府運作的行內人士表示,美國政府查處涉嫌違法的官員向來不遺餘力,在紐約法拉盛仇恨事件中充當中共幫兇的紐約市議員劉醇逸和紐約州眾議員楊愛倫也在美國相關機構的監控之中,何時將案犯逮捕歸案涉及到更複雜的因素,但也只是時間的問題。

FBI資深探員調查瑟氏罪案

FBI派遣了一位在紐約市C-14反腐分隊的有七年工作經歷的資深探員調查瑟氏索賄受賄事件。該探員在調查獲取官員腐敗行為的證據方面很有經驗,熟悉各項監測手段,包括獲取機密資料、審查談話錄音及分析銀行記錄等。

根據調查獲得的證據,瑟氏被控從2000年4月至2008年9月,在紐約南區和其他地方故意欺騙公眾,以不法手段獲取錢財產。 FBI截取了瑟氏受賄的證據,包括郵件、電話及對話錄音、銀行存取記錄等。瑟氏觸犯了美國第18號法典,包括第1341和1346條等。

瑟氏被指控違反聯邦法及紐約州法

被告瑟氏自1978年以來就擔任代表紐約地區第38選區的紐約州眾議員。作為州眾議員,其公務主要包括對立法進行投票,作為市民的代言人,就眾議院事項討論、說服和影響其他議員。瑟氏的年薪7.95萬美元。在成為眾議員之前,他曾當選為紐約市懲教局(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懲戒幹事(Corrections Officer)。

作為州眾議員,被告瑟氏有為紐約公民提供誠實服務的責任。瑟氏的責任一部份來自聯邦和紐約的法律,如禁止政府官員因公務行為接受他人的付款、不得進行利益衝突的勞務活動和利用其辦事處勒索接受非法款項。具體地說,美國法典第18號第666及1951條禁止賄賂和勒索。

紐約法律同樣將州眾議員為其官方行為收取費用視為犯罪(見公務員法第77條)。紐約法律還規定了包括眾議員在內的民選官員的責任,以避免任何商業或專業活動與其公務有重大利益衝突,參見乃公務員法第74條第二款。眾議員必須在年度財務報表中披露其任何數額超過1000美元的收入來源,包括“顧問費”,參見紐約州公務員法第73條A,第二及第三款。紐約法律允許紐約州議員僅報告收入來源的公司名稱,而非具有實體名稱的個人客戶、客戶或租戶。

瑟氏詐騙手段及FBI調查對策概述

從 2000年4月到2008年9月為止,被告瑟氏通過名為馬克顧問的所謂諮詢公司,在其本該是州眾議員責任的公務活動中蓄意詐騙公眾,並從與紐約州有業務往來的個人和公司收取所謂的顧問諮詢費。但實際上,瑟氏沒有做過任何的諮詢服務。相反,FBI獲取的證據表明,瑟氏至少從各類與紐約州有業務來往的企業收取了50萬美元,而他所作的事就是利用州眾議員的身份和影響力來為那些公司謀取利益。此外,由於紐約的公務員法允許議員披露收入來源的公司名,而不是實際業務的客戶名,瑟氏就使用馬克顧問作為其收入公司,以掩飾公眾對腐敗資金流的監督。

為了搞清楚被告瑟氏的受賄款項、其利用馬克顧問來收入性質和來源,FBI進行多方面的調查,包括( 1 )安排了一個合作證人(以下簡稱FBI線人)與瑟氏見面,並對談話錄音;( 2 )對銀行記錄進行分析; ( 3 )尋求並獲得法院授權,竊聽和攔截某些瑟氏的通訊;( 4 )安排一個FBI特工進行臥底(以下簡稱“臥底” ),假扮成一個新的馬克顧問的潛在客戶。

瑟氏與FBI線人的會面

在2007年9月,FBI探員與一位合作證人(cooperative witness,以下簡稱FBI線人)會談。該FBI線人與被告瑟氏已認識15年。 2007年9月至11月,在FBI的指揮下,FBI線人與瑟氏進行了系列面談,並談話錄音。在這些談話中,瑟氏對馬克顧問作出了許多聲明。

例如,在2007年9月21號,FBI線人在FBI指揮下,會見了被告瑟氏,並在瑟氏同意的前提下對會談進行了錄音。在交談中,瑟氏解釋了他創立諮詢公司的原因。其中,瑟氏稱創辦諮詢公司的主意主要是他受到兩個同樣開有諮詢公司的州參議員的啟發,而他知道,他的諮詢公司不能與州府有業務。瑟氏告訴FBI線人,在開辦馬克顧問前,他曾幫了一個在醫療和醫院界有關係的人,而該人利用他賺了不少錢。瑟氏說,他於是決定,與其讓那些人攢錢,還不如自己為他的服務直接收費。具體來說,瑟氏和FBI線人有以下對話:

瑟氏:我現在處理的事情很多與保健、醫院有關。我了解到,早在25-30年之前,我和另一個議員(願上帝保佑他)做了一個保健法案。我由此名聲大噪。

FBI線人:在那一領域? (指保健、醫院相關領域)

瑟氏:我在幹什麼,我在給那些龜兒子幫忙,你知道,他們掙了幾千美元。去你的,從現在起,你知道,我就是一個顧問。

隨後,瑟氏估計,如果他離開州眾院,他將失去“百分之六十”的諮詢業務。

在 2007年9月28日,FBI線人在FBI的安排下,再次會見了被告瑟氏,並錄下的談話過程。會談期間,瑟氏和FBI線人繼續討論他的諮詢業務,其中包括作為眾議員,所作諮詢工作的限制。瑟氏指出,作為一個顧問,他不能去遊說州政府機構,並說,如果潛在的客戶要求他的幫助,去遊說州府機構,他就推薦他們給遊說公司。

儘管有這些說法,然而瑟氏明知故犯,在隨後與FBI線人的會談中,瑟氏同意將FBI線人推薦的新的潛在客戶介紹給紐約州官員。具體來說,07年11月15日,FBI線人解釋說,他希望介紹一個對紐約州假釋服務私有化有興趣的商人(這位商人事實上是FBI臥底)給瑟氏。瑟氏立即提出介紹那人給州假釋服務處官員。

瑟氏顧問公司銀行賬戶疑點

FBI查看了有關馬克顧問名下的賬戶記錄(馬克顧問銀行賬戶)。馬克顧問銀行賬戶的資料顯示:

a.在馬克顧問銀行賬戶上留下的地址是被告瑟氏在紐約皇后區的住家地址。

b.有權利在馬克顧問銀行賬戶上簽名的人只有瑟氏和他的妻子。

C.馬克顧問團銀行賬戶沒有任何發給僱員或公司的支出。

d.馬克顧問團銀行賬戶包括瑟氏的個人支出,其中有:

(i)總金額達$232820多張支票經瑟氏簽字後,支付給他自己,並由其兌現或存入其個人銀行賬戶;

(ii)總額為$60121的多張支票,收款人是“現金”,已經由瑟氏簽字或背書;

(iii)總額大約為$112955的多張支票被支付給American Express,已經由瑟氏簽名,用來支付信用卡的費用;以及

(iv)有幾張支票,經查明,是開給瑟氏的家人或朋友的。

此外,銀行記錄顯示在2000年和2008年9月之間,對於眾議院未決的某些事件有特殊興趣的人或團體向馬克顧問銀行賬戶中存進的錢超過$500000。在這段時間內,基金受到紐約州預算的嚴重影響的一所紐約市的醫院或附屬機構,經由馬克顧問銀行賬戶付給了瑟氏大約$310000。在FBI線人和瑟氏於 2007年9月21日會面中,瑟氏宣稱在設立馬克顧問以前,他已經安排讓該醫院從紐約州接受幾百萬元的基金。同期,一獨立的、以醫療補助管理的、與該醫院和其它醫院有關的醫療計劃也經由馬克顧問銀行賬戶付出大約$80000給瑟氏。

瑟氏和行賄醫院之間的通訊

基於上面列出的部份證據,為了更深入偵查被告瑟氏的及其使用馬克顧問銀行賬戶的情形,FBI申請並得到法庭的授權攔截瑟氏的通信。被攔截下來的通信顯示出在許多場合瑟氏利用眾議員的身份幫助該醫院,同時由馬克顧問銀行賬戶接受該醫院和相關團體的金錢。

攔截通訊顯示,在醫院行政人員的直接要求下,瑟氏(1)與其他紐約州立法者提倡某些立法倡議,包括紐約州的預算,以及(2)向紐約州行政系統的官員遊說。例如:

a. 2008年的3月13日早上10點29分,瑟氏與一位醫院的主管通電話(“醫院主管1”)。通話中,醫院主管1埋怨眾議院的預算法案,宣稱法案“對我們不利。”醫院主管1告訴瑟氏說“我們需要考慮通貨膨脹因子”,並要求瑟氏“和你的伙伴談談【眾議院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主席)】。瑟氏回答: “你來[阿爾巴尼],我帶你去見[委員會主席]。 ”

醫院主管1問瑟氏可不可以“見到[委員會主席]”,瑟氏回答:“我能讓你見到任何你要見的人。”醫院主管1對瑟氏重申:“我們要的只是一通貨膨脹因子。”

瑟氏告訴醫院主管l: “我能夠和阿爾巴尼的任何人談話。我全力為你服務,聽你的安排。你告訴我你要什麼. . .,我來照顧你。”醫院主管-1說:“我只要…我只要一點通脹。”

b. 2008年4月22日下午大約3點15分,被告人瑟氏與醫院的另一位資深主管(醫院主管-2)通話。在通話當中,瑟氏宣稱他打電話是“為了我的支票。”醫院主管-2回答說他會“關注此事”,會找到錢“[給瑟氏]開一張支票”。在以後的通話中,瑟氏告訴醫院主管-2 ,瑟氏能夠走進“一間[紐約州立法機關的領袖人物的]辦公室”就像他走進醫院主管-2的辦公室。瑟氏繼續說:“那種關係一百萬元你也買不到。”醫院主管 -2回應: “人們甚至不了解…他們的朋友能夠帶來什麼價值。”當天下午3點52分,醫院的一位行政職員打電話給瑟氏,告訴他支票將於下週發出。基於FBI查閱的銀行記錄,在2008年5月9日左右,瑟氏在馬克顧問銀行賬戶裡存了一張醫院給的$10000元支票。

C.在2008年6月20日上午大約11點11分左右,瑟氏與醫院主管-2再度通話,談到有關醫院和紐約州政府的許多事,包括醫院兼併其它醫院的可能性以及醫院主管-2的觀點,認為需要州政府的財政協助。電話中,瑟氏詢問醫院主管-2有關一家競爭的醫院,醫院主管-2回答說他正在與一位紐約州參議員(參議員-1)共同處理。瑟氏和醫院主管-2有下面的對話:

醫院主管-2:是呀,我的,我最頭痛的是那個該死的衛生廳的那個,啊

瑟氏:是誰?

醫院主管-2:呃. . . [一名衛生局官員(“衛生局官員-1″)].

瑟氏:啊,讓我知道你要在那裡做什麼,我去會見[眾議會的一位領導人(眾議會領導人),把事情安排好。

醫院主管-2:好的. . . .

瑟氏:讓我知道你什麼時候要做。

醫院主管-2:我需要幫助的時候會讓你知道。

瑟氏:好的,我的朋友…嘿,聽我說。

醫院主管-2:好。

瑟氏:呃…是我該拿錢的時候了。

醫院主管-2:我會處理。

瑟氏:拜託你了,記下來好嗎?

醫院主管-2:好的。

d.大約在2008年7月9日下午1點08分,瑟氏又和醫院主管-2通話,談到另外一名比衛生局官員-1更高的衛生局官員(衛生局官員-2) “沒有退休”。

瑟氏說,衛生局官員-2不僅沒有退休,而且還“變成州府運作部的主任…第二把手或第三把手的官員。”瑟氏提醒醫院主管-2,衛生局官員- 2是瑟氏的“一親愛的朋友”。醫院主管-2說: “老實說,他對我們並不是這樣好的朋友。過去幾年中,他什麼也沒有幫我們。”瑟氏回答:“你必須告訴我這些事情,我來對付他,我知道怎麼對付他。"

e.第二天,2008年7月10日下午2點16分,瑟氏打電話給衛生局官員-2,恭喜他升職。在通話中,瑟氏說:“你知道你在眾議院中有我這位朋友。”

電話中,衛生局官員-2提到他已經和參議員-1說過有關另外一家醫院併購一些醫院的事。瑟氏回答說,他情願看到這家(醫院主管-2的)醫院“得到它”。瑟氏敦促衛生局官員-2對醫院主管-2好一些。瑟氏讚揚醫院和醫院主管-2,並且重申他的要求,讓醫院兼併其它的醫院。衛生局官員-2回答說,他願意看見[醫院主管-2]得到“那些醫院中的一家”,並且“在那裡做他想做的事”。數分鐘以後,瑟氏打電話給醫院主管-2,告訴醫院醫院主管-2有關他和衛生局官員的談話。

f.資料顯示,大約在2008年8月11日左右,紐約州長召集州議員開一次特別會議,提議刪減醫療和教育基金,以便縮短州預算的赤字。第二天,大約在2008年8月12日的早上11點27分左右,瑟氏打電話給眾議院領袖,通話如下:

瑟氏:醫院(兼併)的事情怎麼樣了?

眾議院領袖:呃,沒事,你知道…州長發出一張要打擊的名單. . .

瑟氏:我是說,你想會發生嗎?

眾議院領袖:不會。

瑟氏:我是說…老天爺。你知道什麼消息嗎?要誠實,如果我錯了,說“托尼(瑟氏名字的暱稱),你錯了。”“你知道,我不管你受多少教育,如果你健康不好,它對你有什麼益處? ”

眾議院領袖:你說對了。

g.幾分鐘以後,大約早上11點31分,瑟氏打電話給醫院主管-2,有下面的談話:

瑟氏:是呀,我剛放下電話,對[眾議院領袖]吼叫有關刪減預算的事情。

醫院主管-2:是嗎?

瑟氏:他說不會有事的。他說別擔心。

醫院主管-2:那很好。

瑟氏:所以,我只是要你知道。

醫院主管-2:好吧。那很好。

瑟氏:行了吧?

醫院主管-2:我…我不想使事情太惡化。

瑟氏:哦,沒有,我對他說,我說:“如果我是受教育最高的混蛋,而我不能得到醫療照顧,那又有什麼用?”

醫院主管-2:對。

瑟氏:而且你知道: “它對任何人有什麼好處?”他說: “你是對的。好吧,別激動,不會發生的。”

醫院主管-2:好的。

瑟氏:好的?

醫院主管-2:我可能真的再度喜歡這個傢伙。

瑟氏:你喜歡他。

醫院主管-2:大多數時間他讓我生氣。

瑟氏:你喜歡他。不管什麼事情,你聽我的。

醫院主管-2:好的。

瑟氏:你經過我來做,你不會生氣。

醫院主管-2:你有辦法。

h.資料顯示,我知道大約在2008年8月14日,州議會中的民主黨黨員,包括瑟氏,在曼哈頓集會討論他們對紐約州長提議的預算削減案的反應。大約在 2008年8月13日,早上10點21分左右,在等待會議期間,瑟氏和另一位州議員談話(“州議員1”)。他告訴瑟氏,他/她不會參加曼哈頓的集會。

瑟氏告訴州議員-1,他敦促眾議院領袖不要傷害醫院,然後和州議員-l討論醫院面對的財政困難。

瑟氏和FBI臥底的關係

在 2007年11月15日,FBI線人和被告瑟氏會面,向後者介紹說有一個新的潛在客戶,對紐約州假釋服務的某些功能私有化感興趣。事實上,FBI線人介紹的人是FBI臥底。就如下面總結一樣,臥底與瑟氏的交談更進一步證實,瑟氏願意以自己眾議員的身份代表那些付錢給他的公司進行官方(遊說)活動,而將人們給他的賄賂偽裝成諮詢費。

插手紐約假釋服務私有化立法

2008年1月8日下午3:30,FBI線人在FBI指導下,打電話給被告瑟氏,要求給他介紹一個人。瑟氏不知道,被引見給他的人實際上是臥底。

此後,2008年一月17日上午11點26分,瑟氏與FBI線人和臥底見面。這次會議被錄音。會議期間,瑟氏說,他將首先接觸紐約市懲戒幹事,然後聯繫州懲教廳廳長,盡力幫助臥底通過他的立法建議。臥底稱,他所代表的投資者們知道臥底與瑟氏見了面都覺得“欣喜若狂”,但他們知道瑟氏可以作為顧問與他們一起工作時尤其感到“激動”。臥底提出給報酬,但是瑟氏拒絕了。瑟氏解釋說:“讓我做出些成績。如果我能做出成績,那麼我們可以坐下來,你再來祝賀我。”經過對同一主題進行更深入的討論後,瑟氏稱,“讓我先給你工作,以我應該的方式。”臥底稱,他們希望按月聘用瑟氏,因為他們相信瑟氏可以為他們“打開耳朵”。具體地說,臥底解釋說,他們想接觸其他議員,因為不通過立法,這(將部份假釋部私營化)不可能發生。 ”瑟氏同意給臥底介紹一個對通過立法非常重要的議員。

後來在2008年1月和2月,臥底與被告瑟氏多次聯繫,以最後確定他們之間的顧問關係。瑟氏至少兩次告訴臥底,他不能在當時幫助臥底與紐約州發展業務。具體來說:

a.2008年1月24日,臥底給瑟氏打電話。此前臥底已經給瑟氏提供想尋求促進紐約州假釋廳管理部門私有化的資料。在談話中,瑟氏確認臥底提出的是立法問題。他稱,不能在立法方面幫助臥底,但提出可以介紹臥底認識一個遊說者。

b.2008年2月1號,瑟氏給臥底寄出馬克顧問的諮詢協議。瑟氏用美國郵件將協議寄送到臥底在紐約州紐約市的地址。根據擬議協議的條款,瑟氏通過馬克顧問公司同意提供“市場營銷、公關和契約關係”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其中“可能包括聯繫、出席或會見政府機構或單位和私營公司。”該合同還指出,雙方理解和確認,馬克顧問不應該提供任何有關包括州議會在內的紐約州政府諮詢服務“。臥底隨後簽署了該協議,並將之寄回瑟米內里奧。

儘管被告瑟氏對臥底聲明和其在諮詢合同中稱(不能提供有關州政府的諮詢),但是在臥底同意支付每月5000美元、總共25000美元的諮詢費後,瑟氏多次幫助臥底聯繫和會見了多名議會議員。具體來說,在FBI探員與臥底交談並檢查瑟氏、臥底和其他議會議員之間的會談和電話記錄後,確證了以下內容:

a.2008年3月,瑟氏設法,並最終成功地在紐約州奧爾巴尼市的議會州議會大樓安排了一次臥底和眾議院議員(以後稱為眾議員2)見面的會議。會談結束後,瑟氏帶臥底通過安全口,進入議會大廳,並將臥底作為與假釋有關的人員介紹議會的臨時女發言人。

b. 08年4月14號下午12點31分,臥底給瑟氏打電話。在電話中,瑟氏告訴臥底他將給眾議員2打電話,看他是否在4月5日有空與臥底一起午餐或晚餐。瑟氏告訴臥底,眾議員2是負責與私有化有關的事項的人。他承諾,一旦從眾議員2那兒得到消息,馬上給臥底電話。在同一電話中,瑟氏告訴臥底,他在3月沒有收到任何東西(諮詢費),而4月份也快過完了。臥底則告訴瑟氏在4月15日見面時會解決此事。

c.同一天下午4時15分,臥底與瑟氏再次進行了電話交談。在電話中,瑟氏告訴眾議員2在15日12:30下午可以在阿爾巴尼的飯店午餐。臥底告訴瑟氏,有張支票給他。瑟氏要求臥底在飯店給他支票因為法律不允許在議會大樓給他支票。瑟氏建議臥底在午餐時列一張給眾議員2的問題清單。

d.2008年4月15日,臥底出席了與瑟氏和眾議員2會面的午餐會。在會談中,他們討論了臥底對紐約州私有化某些假釋服務的興趣。瑟氏沒有在會談中告訴眾議員2,臥底是他的諮詢客戶。在眾議員2離去後,臥底給瑟氏一張付給馬克公司5000美元的支票。瑟氏告訴臥底這5000美元與眾議員2的業務無關。

布朗菲爾德重建項目

2008年6月初,臥底求助於被告瑟氏,稱另一項風險投資可能需要紐約州立法機構的參與,特別是對布朗菲爾德重建項目(Brownfield Redevelopment Projects)的投資機會。布朗菲爾德重建項目涉及到紐約州一項以減免稅收形式提供政府援助的計劃,以幫助投資企業進行重建和相關的對污染土地環境清理。瑟氏在此事上幫助臥底安排了與負責此項目的眾議院領袖會面。具體來說:

a. 08年6月11日下午5點,瑟氏在其位於紐約州阿爾巴尼的議會大樓辦公司會見了臥底。會談中,瑟氏告訴臥底,已經為他安排了眾院負責布朗菲爾德重建項目的委員會主席(以下稱眾議員3)的會面。臥底離開瑟氏的辦公室,然後去了眾議員3的辦公室,見到了眾議員3。在會見中,眾議員3告訴臥底在他看來是紐約布魯克林最大的基建項目的兩個新的布朗菲爾德重建項目。

b.約一個星期後,在2008年6月17號上午10時43分,臥底再次前往瑟氏的辦公室,參加一個事先安排的會議。當臥底到達其辦公室後,瑟氏的一個工作人員陪同臥底來到眾院議事廳(the Assembly Chambers)。上午11點05分,瑟氏向安全警衛介紹了臥底,要求警衛讓臥底進入眾院議事廳。

c.上午11點11分,瑟氏護送臥底進入參議院議事廳。他自己先進入議事廳,隨後帶出來一位紐約州參議員(以下稱參議員2)。參議員2當時擔任可能負責布朗菲爾德重建項目立法的一個委員會的主席。瑟氏為他們做了相互介紹。在臥底感謝參議員2抽空出來見他時,參議員2稱,他這樣做是因為瑟氏是他的老朋友。臥底接著與參議員2討論了朗菲爾德重建項目。會見結束後,參議員2給了臥底一張名片,同意在稍後日期再次會晤。

d.在結束與參議員2的會面後,臥底返回瑟氏。他注意到瑟氏在向其他眾議員詢問另一個可能負責朗菲爾德重建項目的委員會主席的名字。在獲得名字後,瑟氏問臥底是否願意與該主席(以下稱眾議員4)見面。臥底表示願意。瑟氏說,他將馬上把眾議員4叫來。不久,瑟氏與眾議員4一起從眾院議事廳出來。瑟氏將臥底介紹給眾議員4.臥底與眾議員4就朗菲爾德重建項目問題進行了討論。眾議員4告訴臥底,他正在做朗菲爾德改革方案,隨後給了臥底他的名片。

e.08年6月25日下午3點19分,瑟氏給臥底打電話。在確認他已收到臥底給他的最新支票後,瑟氏告訴了臥底,眾議員通過了朗菲爾德法案,並說,他已從眾議員4那兒獲得了該法案摘錄,他將傳給臥底。臥底隨後收到了瑟氏發來的該法案摘錄。

FBI臥底給瑟氏的付款

對於以上所述的被告瑟氏的公務行為,臥底通過馬克顧問公司給瑟氏支付了以下款項:

a.2008年2月28號,臥底通過FedEx給瑟氏在皇后區的住宅寄出一張支付給馬克顧問的10000美元支票。

b·2008年4月15日,臥底在紐約阿爾巴尼當面交給瑟氏一張支付給馬克顧問的5000美元支票。

C· 08年5月23日,臥底通過聯邦快遞FedEx給瑟氏在紐約皇后區住宅寄出了一張支付給馬克顧問的5000美元支票。

d. 2008年6月24日,一個FBI特工通過FedEx給瑟氏在紐約皇后區的住宅寄出一張支付給馬克顧問公司的5000美元的支票。

以上提到的每張支票都由瑟氏簽名後存入馬克顧問的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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