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視頻:長沙“10.1”血案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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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10.1”血案受害人楊白雲目前被醫院面臨停藥,以逼他離開長沙人民醫院急診觀察室。

據維權網義工前往了解:目前楊白雲只被使用簡單的止痛藥,而一些基本治療的藥物也被停止了;楊白雲在2日被親屬抬到省公安廳報案,後被公安廳推到長沙市公安局,但至今沒有給予立案;從醫院診斷書來看,居然說是鬥毆致傷,可見楊白雲血案將作為與維權無關的性質來處理。

對於楊白雲血案的真實情況,下面有湖南長沙知情人士潘先生提供的材料。

2008-10-4

長沙黃興路“10.1”流血慘案真像

潘觀

2008年10月1日上午九時前後,在長沙市商業最繁華的黃興路商業步行街,在人流如織的環境中,在眾目睽睽之下,發生了三兆公司保安人員數十人對楊白雲兄弟大打出手,造成流血慘案的事件。

商業步行街的開發商三兆公司派出的保安人員,手持凶器,五、六人一夥,分別隔離、圍毆楊氏兄弟,致使三人重傷,地面上血跡斑斑,慘不忍睹。

楊白雲在五兄弟居長。他頭頂鈍器擊破,血流滿面、血灑全身,一時昏迷。其二弟楊青雲、三弟楊桂雲則被處心積慮的打手打翻在地,施以腳踢腳踩,陰毒的打法使其頭昏、全身疼痛、幾處麻木,躺倒在地,多時不能站起來。四弟楊壽雲除拳頭擊有內傷外,額頭上被鐵器打出血口,滿臉血痕。

楊白雲、楊青雲、楊桂雲被家屬送到湖南省人民醫院急診科急診,經過搶救後,醫院安排住進了急診科留觀室進一步治療。

圍觀的人們打了100多次“110”報警電話。楊氏兄弟共打了幾十個報警電話。在毆打他們的過程中,以及毆打結束後的現場,警察一直沒有出現。直至晚上10點,警察仍然沒有到病房找被害人了解案情。

奇怪的是,多個電話呼救後,救護車也不曾出現,新聞媒體找藉口不到現場。

糾紛的起因,是一起房地產拆遷爭議。

1996年,楊白雲兄弟,與銀行、中銀公司(經編廠)三方協議,中銀公司的房地產移轉給楊氏兄弟的順利公司,中銀公司的600萬元債務(債權人是銀行)由順利公司償還。由此,楊白雲兄弟獲得了對黃興路10-12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與收益權。楊氏兄弟集資幾百萬元改建了該處房屋。房屋建築5層,面積 3371.67平方米。但據市政府政策,第4、第5層為違章建築,市政府不承認其權益。楊氏在此以順利啇廈的名義經營。

2001年,長沙市市政府做出建設“商業步行街”的決定。商業步行街建設過程,是市政府指令天心區政府成立拆遷指揮部,在與一部分原房地產所有人沒有協商好房地產產權交易事項的情況下,即行強制拆遷。在此後的爭議過程中,才發現一個民事主體,即商業步行街開發商三兆公司。

黃興路在長沙市古城圈內,自古至今是長沙商業最繁榮的黃金寶地。 800米的步行街建設,使該商業中心煥然一新,你一到該處,就會感覺到移動困難,因為人頭攢動,需要步步留心,要不然就會撞人、踩人。 20世紀末,黃興路的臨街門面已經升值為每平方米月租金300元(若以價值相當於10年租金計,相當於每平方米36000元)。寸土寸金,並無虛言。

2001年,強制拆遷,是以鋪面3000多元一個平方米、二樓非鋪面2000元上下的價格補償原房地產所有者的。而獲得此處房地產產權的私營企業老闆曾經付出的成本遠不止此。因此,服從者敢怒不敢言,不服從者開始漫長的維權。楊氏兄弟是10多戶至今沒有解決爭議的民營老闆之一。

楊氏兄弟認為:順利商廈價值至少3000多萬元,以區區600多萬元補償之,差額太大,於是開始了長期的維權過程。遲至2008年,艱難的維權路已歷經了7 年。最近的一次上訪,發生在2008年8月18日對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的上訪。 9月10日,該局長國土資信(2008)28號《國土資源信訪事項告知書》稱,“經查,黃興路新坡子街10-12號土地使用權經長沙市人民政府批准轉讓給長沙三兆實業開發有限公司使用”,但其附件《來訪登記表》對楊白雲來訪的結果一欄則說“經查實,新坡子街10-12號土地還在湖南中銀實業公司名下。7月 12日用地處劉學彬已查閱檔案,無法可清黃興路用地情況。”

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的答复,說明儘管長沙市市政府已經批准轉讓,但事實上並沒有轉讓,其房地產的地產與房產仍然屬於與楊氏兄弟事實上發生了所有權買賣關係的楊氏兄弟(中銀公司、銀行、三兆公司、市政府、區政府對此均不否認)。以此為依據,楊氏兄弟再次到三兆公司協商,被對方拒絕,無奈之下,楊氏兄弟在原自有商廈的地點擺設地攤,並在地上公佈了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的上述答复文件及附件,另外還有維權要求的標語與短文。

另外有房地產爭議的近10家房地產所有者私營老闆也在各自原經營地擺起了地攤。為殺雞給猴看,三兆公司終於視治安、刑法於不顧,釀造了一0•一慘案。

據悉,省人民醫院護士說,傷者的病兩天就要出院。大概他們只能到北京去上訪與住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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