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 5被提名人全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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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天行使 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五位被提名人黃茂榮、陳 敏、葉百修、陳春生及陳新民,都跨越同意門檻,獲立 法院同意任大法官。

黃茂榮,1944年生,現任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獲同意票六十五張、不同意票十張、無效票七張;陳敏 ,1945年生,現任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獲同意票八十 一張、不同意票零張、無效票一張;葉百修,1947年生 ,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獲同意票八十一張、不同意 票零張、無效票一張。

陳春生,1954年生,現任台北大學法學院長,獲同 意票八十一張、不同意票零張、無效票一張;陳新民, 1955年生,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籌備處研究員,獲同 意票八十一張、不同意票零張、無效票一張。

中國國民黨團及民主進步黨團上午都召開黨團會議 討論投票態度;國民黨團指出,五位被提名人的學養、 經驗足堪擔任大法官,黨籍立委達成共識,一致支持他 們出任大法官。

民進黨團則認為,五位被提名人具爭議性,且是國 民黨的御用大法官,未來無法獨立行使職權,拒絕領票 及投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 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大法官目前尚 有五名缺額,總統馬英九日前提名黃茂榮等人,立法院 上午院會行使同意權投票。依立法院現有立委人數,被 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門檻,須拿到至少五十七票同 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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