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律師:對法輪功的判刑有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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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當局鎮壓法輪功已接近9個年頭,但法輪功受迫害的議題沒有因為時間的拉長而被人遺忘,反而有愈來愈多的中國律師挺身為法輪功辯護。新唐人記者專訪了近日不斷為法輪功聲援的大連律師王永航。即便在律師證照遭到沒收的情況下,他仍然堅持為法輪功辯護,甚麼原因促使他這麼做呢?我們來看看梁欣的報導。

今年以來,王永航律師因為代理了多起法輪功案件,又多次發表公開信呼籲中共當局糾正錯誤,停止對法輪功信仰者判刑,因而在5月時律師證被沒收。

儘管如此,今年8月底,王永航還是決定為大連地區的法輪功修煉者邱淑晶出庭辯護,同時再度發表了文章表示自己的立場,他說:「今天有幸為法輪功信仰者做辯護」。

王永航的文章引起了我們的注意,在電話中我們對他做了一次專訪。他表示高智晟律師在2005年為法輪功發表的公開信,促使他認真思考中國人權現狀,以及法輪功被打壓的問題。

王永航:「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太過於慘烈,遭受那麼慘烈的迫害之後,他們…(繼續修煉),這種精神動力來自於哪裏?肯定不會是電視報紙說的那樣,別說是搞了那麼多年的階級鬥爭,你不搞階級鬥爭,你花錢讓人去煉人家也不會去煉的。」

過去這幾年中,中共當局經常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關押判刑,這次邱淑晶的案件也是其中一個例子,王永航認為這一點在司法角度上根本站不住腳。

王永航:「我所能瞭解到的,99年之後法輪功信仰者,以這個罪名給他們判刑的,所有的案件,百分之百是錯案,為甚麼呢,就是你找不到中國的哪一步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實施,遭到哪一個法輪功信仰者的破壞。」

那麼,單是以「邪教」名義作為逮捕理由,這樣的罪名是否成立呢?王永航說,法律本身就沒有權利決定哪個信仰是「正」或「邪」。

王永航:「比如說基督教、佛教、道教之間,他們之間是有排斥性的,那麼也就是涉及正教邪教怎麼判斷呢,它不是世俗的一個話題,那不是法律能管的。我手頭現在有三十多個國家的刑法,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刑法裡,把邪教或者是錯誤的信仰,寫在裡面,倒是絕大多數國家,確定一種保護自由信仰這樣一種原則,把邪教寫進刑法,我瞭解的可能只有中國。」

在過去的幾年中,曾有一些中國律師頂著當局的壓力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但都遭到了中共當局的騷擾或迫害。其中,郭國汀律師被迫流亡海外,高智晟律師遭受關押、酷刑﹔朱宇飆律師被勞教﹔李和平律師被跟蹤騷擾﹔騰彪律師出庭時被毆打。王永航律師在代理法輪功案件時也曾幾次被法院拒絕出庭,正承受著巨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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