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民事法庭下令驅逐 示威群眾拒絕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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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二十八日專電)泰國民事法庭二十七日晚發布強制令,命令示威群眾立即離開總理府院區,停止封鎖靠近總理府所有道路,但抗議民眾拒絕遵守法令,現場氣氛似乎有些緊張,但還未出現暴力衝突。

根據「民族報」快訊報導,民事法庭判定的理由是抗議人士影響總理府官員與內閣工作。不過,抗議群眾拒絕遵守法庭命令,示威群眾領袖表示將上訴。

泰國內政部長哥維(Kowit Wattana)昨晚也透過國家電視台(NBT)節目呼籲,法庭已發布命令,要求抗議民眾離開總理府並針對民盟領袖發布逮捕令,抗議民眾應該遵守命令立即離開總理府。

根據泰國電視台現場轉播畫面,雖然還未見警力進入總理府,但佔據現場示威的民眾似乎開始走動,不像下午時候或坐或躺在總理府院區草坪上,紛紛站立在院區廣場。

面臨通緝的民盟領袖之一查隆在總理府舞台上告訴群眾,他獲知警方將會在曼谷時間昨晚十一時驅逐集會群眾。他並告訴群眾不要害怕,團結一致。根據泰國媒體報導,民盟示威群眾利用卡車阻擋總理府大門,以防警方逮捕核心成員,眾多示威者也紛紛擠到各個大門入口,想要以人牆阻擋警力進入。

不過,曼谷時間午夜十二時過後,尚未有重大暴力衝突事件傳出,根據電視轉播畫面,也還未有警方進入院區造成衝突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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