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阜寧縣檢察院刑訊逼供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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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平報導)有受害者在海外媒體上揭露江蘇省鹽城阜寧縣檢察院對他進行非法拘押和刑訊逼供,折磨他的刑法多達31種。

受害人江蘇省阜寧縣城管科長劉萍8月20日在海外中文的博訊網上,發表了控訴中國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檢察院對他施加多達31刑罰,逼迫他就範。本台記者通過電話採訪了劉萍,他首先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我是江蘇省阜寧縣城市管理局市容科科長,我是2003年6月26日被阜寧縣反貪局局長晏愛華通知,約談有關我岳父說有錢放在我這裡的一些情況,非法拘禁了我5個月。縣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在領導的授意下,對我進行了整整42天42夜非人道的折磨,使用的方法很多,一共有31種。非常殘忍,每種給我的印象都很深,刻骨銘心。特別是讓我喝尿,說是自產自銷,用敲打法把我的10個手指和腳趾全部敲得淤血。然後又用針戳進手指把血放掉,用的是非常令人髮指的一些刑法。」

劉萍還介紹說,事件的起因是由於他岳父是當地交通局負責人,與阜寧縣原反貪局局長晏愛華因為親屬的工作安排鬧出矛盾,他也因此惹禍上身:

「我岳父是交通局局長,當時給晏愛華的親戚和兒子安排工作,他不滿意。他在審訊我的時候當著所有的辦案人員把這個事情介紹給他們聽,用這種方式激怒辦案人員來更加慘然地摧殘我。」

本台記者打電話到劉萍所指控的江蘇省鹽城市檢察院瞭解情況,但接電話的控審科負責人曲英子拒絕對此案發表意見:

「電話上的所有採訪我們是肯定不會接受的。我們採訪有個規定,像我們的話最起碼向一定的領導匯報以後,同意接受採訪我們才能接受。」

劉萍還表示,在經歷了5個多月的非法監禁和刑法逼供之後,他不斷上訪,希望討回公道,但經過5年多的上訪至今毫無結果:

「以什麼罪名關押我5個月也沒說,後來他們沒有辦法,就告訴我說『你現在在一些材料上面要承諾不上訪,不把刑訊逼供的事情講出去,如果不這樣做,就在檢察院內部把你打死,橫屍一裹,把你送到火化場火化掉,說你畏罪自殺,這個案件就了結了。』我在獲得自由以後就在不斷上訪,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基本上是無路可走。現在我很灰心。」

對於劉萍投訴江蘇阜寧縣檢察院刑訊逼供的事件,近期在中國媒體上也有報導,但是因為案件涉及中國的公檢法權力機關,各媒體都非常謹慎。曾經在當地對此進行了採訪的香港《陽光》雜誌社記者朱華兵向本台記者表示:

「這個事情我講是可以講,但關鍵是怎麼講?我要整理一下資料,因為我的初稿已經交給了領導,已經做好了前期鋪墊,很多事情也不知道怎麼講。」

另一位曾在當地進行採訪,但是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生活》雜誌記者也表示,由於海內外媒體對此事的關注使當地檢察機關非常敏感,他們所有的相關採訪都被以各種藉口拒絕,因此無法對此案真相做出全面的報導。劉萍表示,希望借助輿論促使中國社會的法制更加健全公正:

「我認為現在是霓虹燈下有血淚,法制精神要發展貫徹到每一個人,目前是任重道遠。我的維權路走了5年都沒有得到一個公正的說法,所以,我對這一塊很熟,我呼籲中國的法制進程要再快一些。希望在媒體的呼籲和感召下盡快把這些違法犯罪人員繩之以法。」

中國《民生法制通訊》網站在報導此事時指出,在當局明文禁止刑訊逼供的今天,江蘇阜寧卻出現檢察院幹警進行刑訊逼供的事件,知情群眾反應強烈,都希望事件真相早日大白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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