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期間申請示威的兩名北京居民被判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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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希望報導)位於美國紐約的民間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日前發佈消息說,北京兩名高年齡的訪民吳殿元和王秀英,由於在奧運期間多次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請到政府批准的公園進行遊行示威,而被當局判處1年勞教。

據「中國人權」的信息,吳殿元和王秀英自2001年她們在北京的住房被強迫拆遷後,就一直在不斷地向政府上訪。

「中國人權」援引吳殿元的兒子李學惠的話說,79歲的吳殿元和77歲的王秀英,從8月5日到8月18日這段時間,曾多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申請,要求到新設的「集會遊行示威場所」進行遊行示威活動。這兩位年近80歲的女士共計申請了5次,但沒有一次得到當局的答覆。兩人於8月5日申請遊行時還被公安局留置盤問了10個小時。

吳殿元和王秀英過去曾經是鄰居,她們申請遊行示威,是為了抗議當局於2001年對她們的住房所進行的強制拆遷。

「中國人權」的資深顧問高文謙就這個案例說:

「他們都已經是高齡了,一個79歲,一個77歲。從8月5日到12日,他們分別去了5次,北京市公安局給他們這樣一個處罰的決定,就是說北京警方用這個事情來阻止他們進一步上訪。還有一個可以注意到的一點是,雖然宣佈對他們進行勞動教養一年,但是是所外執刑。按照中國的所謂勞動教養的規定,一旦宣佈勞動教養,他們就沒有示威遊行的權利。至於7月30日那種事情,中國隨便填什麼日子都行,一切都是為了國家的利益,為了官方提出來的所謂的平安奧運。中國官方在奧運過程中設立示威遊行專區,顯然是在作秀,在演戲,叫做忽悠國際社會。」

中國官方的新華社8月19日報導,在北京奧運會舉行期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共收到了149人次的77份進行示威的申請,要求在北京特別劃定的三個區域舉行示威活動。新華社的報導援引北京市公安局一位負責人的話說,截至19號,已有74起遊行示威活動的申請人通過有關主管機關或單位與他們的協商,解決了具體問題,因而自行撤回了申請。

中國政府曾在7月份表示,有關部門將允許示威者在遠離奧運會體育場的三個公園舉行示威活動,但示威者必須提前5天申請,而政府有關部門將在48小時內作出答覆。總部位於法國首都的「無國界記者」中國事務專家文森特.布魯塞爾表示,中國政府並沒有完全履行自己有關奧運會期間將放鬆控制言論自由的許諾:

「許多希望通過示威遊行來表達自己對國內諸多社會問題不滿情緒的中國人都陷入了困境之中,雖然目前在中國的外國記者還沒有遇到太大的麻煩,其原因是這些記者大多數主要是在報導採訪奧運會。此外,中國也想對外保持一定的形象。至於國內公民的言論自由、表達自由的權利,中國政府似乎願意採取任何方式來加以壓制。」

自8月8日北京奧運會開幕以來,北京的三處示威地點並沒有出現任何示威活動,但北京其他地方卻發生了一些規模很小的示威活動。這些大多數由外國藏獨成員組織,他們大多舉著「西藏自由」的抗議條幅。但抗議者一般都很快被警察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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