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坤案判決不公令上海幫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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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基金案的關鍵人物,上海富商張榮坤星期一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張榮坤當庭表示會上訴。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認為該案隱瞞了土地腐敗案等關鍵罪行以及和上海幫多位高官的受賄關係,是棄商保官的做法。

吉林省松原市中級法院在開庭四個月後,4月7日才對張榮坤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張榮坤單位行賄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欺詐發行債券罪和抽逃出資罪五項罪名成立,有期徒刑19年,沒收之前已被扣押的13多億元的資產;並對兩被告單位分別處以2.32億及5000萬元的罰款。張榮坤不服,表示會上訴。

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認為判決不公,張榮坤舉報了包括陳良宇,吳志明的弟弟等多名上海幫貪官,但判決書沒有反映出來,才使上海幫得以脫罪。

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張榮坤和黃菊夫人的關係,判決書沒有講,他給上海市慈善基金經常捐款的,有的捐兩千萬,有的捐了一千多萬﹔他的第一個做生意的合作對象就是吳志明(江澤民的姨外甥)的弟弟,吳志明的弟弟把他引薦到官場。吳志明這個關鍵人物,判決書我也看不到。所以我認為官商勾結的結果,就是出了事之 後,先把商人甩掉,保住官。」

對於法院指控張榮坤的五宗罪,鄭恩寵認為最關鍵的土地腐敗被漏掉。

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300多億元社保基金案的挪用,其中2/3投入房地產當中,股市也好,挪用社保基金也好,偷逃土地出讓金也好,都是為了上海的土地,我認為土地腐敗是當今中國大陸第一號腐敗,上海幫至今不願意承認它在土地腐敗案上搞了種種黑幕。』

鄭恩寵估計,從張榮坤被判刑19年的結果來看,上海前市委書記陳良宇的量刑還會更輕。一般相信,陳良宇等人牽涉的社保基金案涉及中共高層權鬥。

新唐人記者梁珍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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