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違反選罷法羈押 提認罪協商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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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二十七日電)嘉義縣東石鄉西崙村長唐容因涉嫌賄選,嘉義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求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二十六日透過律師提出認罪協商,希望換取緩刑,並捐助公益團體五十萬元以上,當天嘉義地方法院喻令十萬元交保,檢方今天表示,未來如判決緩刑,將依法提起上訴。

  檢方指出,六十八歲的唐容擔任東石鄉西崙村長,去年十二月下旬,前往西崙村幹事陳新基住處,以一票一千元代價,交付六千元,要求其家人支持特定的立委候選人,另再交付九千元,要求陳新基轉交其他村民,並需告知支持特定立委候選人。

  被告唐容並於一月五日,前往村民莊美惠住處,交付三千元,要求莊女轉交其他三名村民,並交代需支持特定立委候選人。檢警接獲檢舉,於一月八日前往唐容住處搜索,查扣賄選名冊,並依序傳訊陳新基、莊美惠及收賄的六位村民,嘉義起檢署二月下旬偵結,均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嘉義地檢署審酌被告唐容,竟意圖以金錢影響選舉,且犯後未能坦承犯行,求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諭知褫奪公權五年。

  被告唐容賄選案,移送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二十六日進行準備程序時,被告透過律師提出認罪協商要求,並坦承犯行,希望換取緩刑機會,同時願意捐助公益團體五十萬元以上,嘉義地方法院依被告已坦承犯行,喻令以十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今天指出,考量社會觀感,避免讓民眾有重重提起,輕輕放下的不良印象,檢方不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嘉義地方法院最後審酌被告犯後態度進行判刑,未來如宣判緩刑,檢方原則上,將依法提起上訴。9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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