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買預售屋參考契約範本 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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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七日電)房市熱絡,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組長邱惠美指出,消費者簽約購買預售屋,應參考內政部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確保交屋內容的真實性。

邱惠美表示,上述契約範本規定預售屋買賣消費者契約審閱期至少五日,並可幫助買者確保幾項消費權益。

一、建商應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舉凡預售屋廣告宣傳 品及其所記載的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 與位置示意圖,都是契約的一部分。

二、有關土地、房屋、停車格、房屋產權登記面積(包 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同使用部分)、共同使用 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等資料,在 契約中均應詳細記載大小,並將圖說資料詳附在契 約中。

三、對於房屋面積發生誤差時,契約規定其誤差在百分 之一以內者買賣雙方互不找補。另對於面積如有誤 差,其不足部分超過百分之三以上,不能達契約預 定目的時,買方得解除契約。

四、賣方要保證建造預售屋不含有損建築結構安全,或 有害人體安全健康的輻射鋼筋、石棉、未經處理的 海砂等材料或其他類似物。

五、規定房屋價款的付款條件及付款方式,當發生買方 逾期(達五日)未繳清期款時,買方應加付按逾期 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五單利計算的遲延利息。

六、賣方須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的設備 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力及天然瓦斯 (若位在天然瓦斯區)。且買方可就本契約所載房 屋有瑕疵或未盡事宜,載明在驗收單上要求賣方限 期完成修繕,並得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 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

另外,交屋、貸款都有詳細規定。邱惠美強調,若遇到欺罔廣告,消費者可根據政府工務單位所核發的建造執照及圖說資料,查核內容是否屬實;並建議購買預售屋要慎選有商譽的建設公司,最好要有銀行或其他同業願意提供履約保證,以擔保房屋產權順利移轉。9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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