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質疑郝龍斌寄文宣洩個資 北市府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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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日電)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吳思瑤今天指出,民眾匿名陳情指稱同棟大樓多名三十歲以下家庭成員不斷收到特定陣營寄送投票文宣,由於日前北市府以市長郝龍斌的名義寄文宣鼓勵三十歲以下年輕人投票,特定陣營掌握名單的精準性,讓人懷疑市府洩露個人資料,籲不願收到文宣的民眾提告。 不過,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副局長葉傑生強調,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下,市府針對民眾的個資嚴謹保護,不會違法提供任何人或單位;此外,馬蕭陣營也有自己蒐集名單的管道,文宣寄送的對象可能更多更廣,市府並無提供民眾個資給馬蕭陣營。

法界人士指出,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民眾足以證明政府機關不當洩露或不當使用民眾的個人資料,民眾可向政府機關求償;除了政府機關,個人資料保護法還約束金融、電信、保險等行業。 法界人士表示,由於馬蕭陣營屬政治團體,不受個人資料保護法約束,不過,若民眾認為隱私權被侵犯,還是可依民法提出侵權的損害賠償。

徐佳青與吳思瑤上午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徐佳青表示,有民眾向她檢舉,同一棟大樓的三十歲以下民眾同時收到中國國民黨正副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蕭萬長陣營的選舉文宣,這種情況包括大安區、中山區、大同區等,她邀請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派員到場說明,卻沒人敢出席。 徐佳青質疑,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日前才以市長郝龍斌的名義發放文宣,鼓勵三十歲以下民眾投票,馬蕭陣營發送的文宣也精準地寄送給三十歲以下的民眾,懷疑市府「內神通外鬼」,將市民的個人資料洩露給特定陣營,侵犯民眾的個人隱私。

吳思瑤也說,郝龍斌日前才在市政會議要求行政中立,近日消防局還透過一一九救護系統寄送相關文宣,市府的作法是說一套做一套。 吳思瑤說,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進行非法輸出等,導致損害於他人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佳青表示,市民的個人資料被市府、特定政黨不當使用,不想接受文宣的民眾可以向法院對文宣署名的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提告。9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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