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救警身亡 受賄警察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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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中國湖北省肖志連女士近日向本台記者投訴,她的兒子王峰因挺身相救被圍毆的警察,自己反而被打死,法院只判3萬元的賠償金,她為此上訪多年。湖北維權人士姚立法認為“這種好人不得好報”的反常事,是當前中共獨裁統治下的這個黑暗社會造成的,請看本台記者發來的報道。

肖志連女士說,西安碑林分局辦案警察簡選琪丟失罪犯證據﹐造成案件遲遲得不到起訴和判決,而被他兒子救回一命的警察盧鳳翔,最後在良心的逼迫下出來作證,政府才追授王峰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但法院只判3萬元的賠償金。她為此多年來以撿廢品維生堅持上訪。

肖志連:“(盧鳳翔)他一直從03年到04年都回避我,不見我。他單位給他施加了壓力。打死我孩子的主要罪犯的媽親口給我說的。塞給派出所辦案的每一個人,塞了100多萬。他們的警察也救活了,所以說他們認錢不認人。說孩子站在旁邊發楞被打死的,一直到現在他們還在強詞奪理,還在這狡辯。”

湖北維權人士姚立法先生認為,在當今中國大陸為什麼總是出現這種好人不得好報的反常事,究其原因是由于當前中共獨裁統治下的這個黑暗社會造成的。

姚立法說:“在中國的話,目前這個社會很邪惡,很黑暗,做好人是非常的難,做好人是要承擔風險的。這個現行的制度,這權力集團,利益集團,現行的執政黨,它們把人折磨成鬼,而把鬼吹捧成人。這個社會是顛倒黑白的,顛倒黑白的這樣一個社會。”

據六四天網報導,2003年1月18號,24歲的王峰,救警察反被打死。令肖志連女士不滿的是,袒護犯罪分子的辦案警察簡選琦,反而從副所長提干政治教導員,被救的盧鳳翔從普通民警提干為副所長。

新唐人記者陸芳 李明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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