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兩年倒記時 媒體報道自由度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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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距離北京2008年夏季奧運會開幕還有兩年,人們在關心籌備進展的同時,還關注其中涉及的官員腐敗和媒體報道自由度。

國際奧委會的許多成員當初將2008年的奧運主辦權交給中國時,希望以此鼓勵中共改善人權。但如今中國仍面臨許多問題,其中之一是媒体報道自由度。

法國的無疆界記者組織曾在一份聲明中指責奧委會無視中共對媒体自由的打壓。

在中國的外國記者俱樂部也向中國外交部和北京奧組委遞交了一封信,要求北京信守諾言,減少對外國記者的限制。

該俱樂部主席劉美遠說:"中國對外國媒体的控制,与中國向國際奧委會表示將允許自由報道的承諾不一致,也違背了奧林匹克的精神。我們希望中國盡快開始奧運會主辦國應該有的新聞自由。"

中共在上個月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二十二次常委會討論《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并稱草案也适用于外國以及香港媒体。草案規定,若新聞媒体違反某些規定,擅自發布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情況,及事態發展的信息,或者報導虛假情況的,將被處以五至十万元不等的罰款。草案中規定,當局要對新聞媒体的相關報導進行管理。此項法規公布后,引起中外媒体的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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