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5月16日,中共對中國自由作家楊天水開庭審理,下午辯護律師李建強透露說:法院在中午12點20宣讀了審判結果,楊天水被以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2年徒刑,五天后將會公布判決書。楊天水向律師表示:由于翻案的机率很小,所以不打算再上訴了。以下是本台記者的采訪報導。
先前李建強律師曾經指出:楊天水先生只是寫些文,幫助朋友做點力所能及的事,跟當局所定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根本沾不上邊,但是由于中共政權的特性,一個案件的判決,通常不是依照律師辯護得好、坏所決定的,盡管如此,他還是為楊天水做無罪辯護。
李建強律師:【我們今天就是按照中國大陸的憲法、法律、還有國際法就以這個做標准,楊天水也不應該判有罪,我們主要的觀點他們都沒有反駁的意見,提不出來,他們反駁不了我們但是你愛怎么辯怎么辯,人家游戲照判】
李建強表示:盡管罪證不足,楊天水本人也認為他的行為都是合法的,但是楊天水還是做了被判重刑的心理准備。
李建強律師:【他(楊天水)決定不上訴,等以后到監獄再申訴。】
楊天水在1990年被中共當局以所謂“反革命罪”判刑10年,2000年刑滿獲釋,2004年12月24號又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拘留,經國際媒体及郭國汀律師等人援助,在05年1月24號被釋放,但到了12月底又再度遭到拘押至今。
新唐人記者 林慧心 伊屏采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