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庭判決武裝恐怖分子1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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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星期五(3月10日)一所荷蘭法庭判決9名伊斯蘭武裝恐怖份子有罪,其中最高刑期為15年監禁。 這一判決被視為是對新出台的嚴厲打擊恐怖主義法律的試行。

法庭發言人億瓦.凡.仁斯說:“共對14名嫌疑犯進行了審訊,其中9人被判有罪,他們均為恐怖組織成員。9人當中有2人試圖殺害執行抓捕任務的警官”。

首席法官阿拉德說這些人曾進行煽動暴力和恐嚇的犯罪活動。2004年11月荷蘭電影導演特歐.梵高由于導演了一部隱含伊斯蘭教歧視婦女的電影而被謀殺,這些人參与了特歐.梵高的謀殺案。

沃爾特和阿卡尼由于試圖殺害警官而被法庭分別判處15年和13年徒刑。當時他們向正在執行抓捕任務的警官投擲手榴彈,使警官受傷。

法特米由于攜帶一只帶有子彈的机關槍試圖參与一起謀殺案而被捕,被判5年徒刑。其他5名嫌犯被判1年到2年徒刑,5名被判無罪。

法官說,凡高被害案的主犯默罕穆德.布耶里已經被判終生監禁,他也是恐怖主義團伙的成員之一。

被判無罪的几個人被怀疑曾參与策划了對荷蘭和歐洲其它地區的恐怖襲擊。這個宣判引起了一些爭議,使人們重新審視法庭取證在制止恐怖主義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因為一個嫌犯只有在引爆炸彈之后法庭才能拿到犯罪證据,這對制止恐怖犯罪無濟于事。

荷蘭法庭在2月份曾經判處一個試圖招募志愿者參加“討伐异教徒活動”的人3年徒刑,這是嚴打恐怖犯罪法律開始實施后的第一個被嚴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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