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輪功學員對韓警協助中共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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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去年胡錦濤訪韓期間,韓國警察在中共的壓力下起訴了兩位進行和平請愿的法輪功學員,而這一事實近期才被公諸於世。在事件過去兩個月之后才得知自己被判定為 “緩期起訴”的兩位韓國法輪功學員立即向韓國檢查院提出了再次就此事件進行調查的要求,并就當時警方的非法拘捕和監禁提起訴訟。請看詳細報道。

韓國籍法輪功學員姜興熙於去年11月,因在到訪韓國的胡錦濤國家主席面前打開寫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橫幅而被警察帶走。在韓國,“單人示威”是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不受地點限制。但警察在現場圍觀人群中發現另外一名法輪功學員後,斷定為“未經許可的兩人示威”,將兩位學員一并拘留。但是因沒有“違反集會示威法”嫌疑,警察在27小時之後釋放了兩位學員。

姜興熙,法輪功學員:“我進行的“單人示威”是憲法允許的,但警察將我非法拘捕并監禁。我沒有違反任何法規,所以沒想到自己會被拘留。”

李養甲,法輪功學員:“在警署接受調查期間,來了許多電話。有一個警察向對方說,“這种情況為什麼要受處罰呢?是放還是關起來?” 還有的警察自嘲地說,“真不知道上級為什麼干涉這樣的事。”

韓國警方在釋放兩人後,仍然以“違反集會示威法”和“入侵罪”的嫌疑向檢察院遞交了訴狀。檢察院經審理認為兩個人沒有“違反集會示威法”的嫌疑,但對“入侵罪”嫌疑卻判了“緩期起訴”。檢查院在去年12月20日下此決定后,并沒有通知兩個當事人。檢查院解釋說,兩位法輪功學員在沒有得到許可的情況下,以示威的目的進入了胡錦濤逗留的新羅飯店學術會議場。可是,當時召開的學術會并沒有規定必須得到許可才能進入。

姜興熙,法輪功學員:“我覺得沒有中共官員向韓國政府施加壓力,警察和檢察院不會這樣不講理。”

3月2日,兩位法輪功學員就警方非法拘捕和監禁提出訴訟的同時,還向檢查院提出再次就此事件進行調查的要求。因為曾遭警方27小時監禁,他們還要求象征性地索賠一元韓幣。

姜興熙,法輪功學員:“這是中共將對法輪功的迫害向海外延伸所造成的事件。為了伸張正義和良知,我一定會為澄清事實真相努力的。”

新唐人 記者 金松 韓國首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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