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學院六位師生起訴中石油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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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大學法學院甘培忠、汪勁、賀衛方三位教授及三位研究生12月7日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造成松花江苯污染的中國石油天然气集團公司,遭法院拒絕受理。除了六位北大師生,起訴書中的原告還包括“鱘鰉魚”、“ 松花江”、“太陽島”,這是國內第一起以自然物作為共同原告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甘培忠教授表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得知訴訟情況后,甚至不敢閱讀《起訴書》,而是在時隔數小時之后由立案庭主管法官溫和并且苦苦地向原告代表以口頭方式說“本案与你們無關、目前本案不屬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一切听從國務院決定”等為由拒絕受理。

甘教授對海外媒体說,他們事前估計法院可能因為鱘鰉魚、松花江和太陽島是自然物,“不具備原告訟訴資格”而拒絕受理,沒想到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拒絕的理由是“一切听從國務院決定”。這就說明案件不被受理不在於原告具不具備訴訟資格,而是民事案件被政治化的思維和處理方式封殺了。

甘教授撰文在北大信息法律网公布起訴被拒絕受理的全過程,有网友跟貼“建設法治政府任重而道遠,愿真正實現依法治國而非空談法治實行人治。”

甘培忠表示,起訴中石油事件是一個嘗試,他們的理念是:在環境訴訟中,引入自然物作為當事人,解決人与自然面臨的和諧問題。訴訟請求被告賠償100億元人民幣,治理松花江流域污染和恢复生態平衡,保障鱘鰉魚的生存權利、松花江和太陽島環境清洁的權利,以及六名自然人原告旅游、欣賞美景和美好想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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