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薄熙來因群體滅絕罪在荷蘭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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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4年12月2日,法輪功學員向荷蘭鹿特丹法院遞交了刑事起訴狀,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商務部長薄熙來以及迫害法輪功610組織頭目李嵐清在鎮壓法輪功中犯下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檢察官親自接收了訴狀,并表示將就此案進行調查,以決定針對被告采取哪些行動。

法輪功精神運動正在尋求以群體滅絕和酷刑罪在荷蘭起訴包括江澤民在內的三名中國官員。此訴訟案恰逢中國和歐盟在海牙即將舉行的高峰會。

1999年7月,當時身為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親自發起了對法輪功的鎮壓,聲稱不信共產党戰胜不了法輪功。

當時身為副總理的李嵐清任鎮壓法輪功的610組織頭目。而商務部長薄熙來在任遼宁省長期間,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目前,這場江澤民与中共互相利用的鎮壓已導致至少1143名法輪功修煉者死亡。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延伸到了海外。律師萊伯斯-澤福德女士(Liesbeth Zegveld)星期五在新聞發布會上的話說,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的兩名受害者是荷蘭公民。

清華大學畢業生、目前就讀于愛爾蘭三圣學院的趙明陳述他回中國時所遭受的迫害,他被關押在北京的團河勞教所里達22個月,在那里,他遭到精神洗腦以及肉體折磨,包括剝奪睡眠、電擊和毒打。在愛爾蘭政府,三圣學院和國際社會的呼吁下,才得以返回愛爾蘭繼續他的學業。

澤福德律師在接受本台采訪時說:“目前在44個國家中都有對這些官員的類似法律訴訟,這使得這些官員很難在海外自由的進行活動。”

位于鹿特丹(Rotterdam)的檢察官辦公室确認他們收到了起訴狀。司法官員將就此案進行研究,然后決定針對被告采取哪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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