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這項稱為“跨越美國”的賽跑必須以雙腳承受令人疲憊不堪、大約兩個月左右的日子。
參賽者從加州杭丁頓海灘(Huntington Beach)出發,在粗糙的地面上一路喘气与流汗,并忍受悶熱与十分潮濕的天气。
參賽者每天必須以平均一天44哩的速度于71天內跑完3,100哩,為了留在比賽中,每小時最少要跑3.5哩。原先11名參賽者中有5位于中途退出。
可以毫不夸張地說,沒有堅強的毅力和精力是無法完成這种比賽的。
獲得第二名的普利斯特(Luc Dumont St. Priest)說,如果你真的很想成功,任何事都有可能。
“如果你想,你就可以,就像在現實生活中那樣,沒有做不到的事情。”
這項賽跑花費在食物、旅館与工作人員身上的消費大約一万多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