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系顏厥安教授談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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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一. 320公投是否合法

1公投合法性應回歸憲法層次

(談話內容:公投法17條防衛性公投,必須回到最高憲法層次討論)

2憲法授權總統決策國家安全大政方針

(談話內容:增修憲法條文賦予總統國安決策權限)

3國安威脅的實質判斷為總統權限

(談話內容:總統國安決策權限,有實質判斷的權限)

4總統權限符合憲法條文架构

(談話內容:憲法本來就賦予總統緊急命令權,特殊權限處理緊急狀態)

5總統判斷存在客觀根据

(談話內容:中共沿海500飛彈,許多海內外學者也嚴肅提醒台灣,中共可能進行速戰速決的短期戰爭,到時如何進行防衛性公投?)

6"實質威脅"方符合條文精神

(總統權限內判斷應受尊重,只要符合法條精神,就應該受到尊重)

二. 公投對台灣的意義

7台灣進入完整民主國家的机會

8公投是民主的必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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