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經過兩年多的調查取證,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蒙特利爾中文周報《華僑時報》誹謗及煽動仇恨一案,于11月10日上午在魁北克省高等法院開始終審。
來自多倫多、渥太華和蒙特利爾的200多名起訴人及其代表律師和被告>社長周錦興及其代表律師到庭, 被告何兵沒有出席。在今天的開庭審理中,雙方律師分別作了法庭陳述。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誹謗及煽動仇恨”案,是由《華僑時報》從2001年11月3日以來,連續刊登攻擊法輪功的一系列文章引起的。文章使用 “自殺”,“反人類”,“反社會”,“淫亂”等字眼攻擊法輪功。
在多次同《華僑時報》接触并要求其停止刊登類似文章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加拿大法輪功學員于2001年12月10日把《華僑時報》和社長周錦興及文章作者何兵以誹謗罪和散布仇恨罪告上法庭。
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后便下達保護令,要求《華僑時報》不得接受和不得出版被告何兵所提供的有關法輪功的任何文章及廣告,不得接受和出版來自任何其他人的類似的文章和廣告。
原告律師 伯格曼(Bergman)先生說: “我很愿意參与這個案子,因為它關系到人權、人的尊嚴、關系到真相、好人和正義,關系到在世界范圍內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
被告律師格雷(Grey)先生說: “當這個案子開始后,我不做任何期望,我們等待著法官的判決。”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案的終審預計將在11月25日結束。
新唐人記者Mary Zhu 加拿大蒙特利爾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