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人權法庭判處一將軍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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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印度尼西亞人權法庭星期二(8月5日)判處亞當-達米里少將3年徒刑,他的罪名是在東帝汶1999年獨立公決后的暴力事件中犯有嚴重侵犯人權罪。

達米里當年是負責東帝汶保安的軍區司令,是印尼東帝汶人權案被判刑的最高級軍官。

達米里被指控在當年沒有能阻止武裝民兵對東帝汶人發動的暴力襲擊,因而犯下了人權罪。

達米里目前仍然是現役軍官,幫助軍隊制定打擊亞齊反叛的作戰計划,因此好几次庭審都缺席,說自己太忙。

原來人們廣泛預期他會被無罪開釋。

當法庭宣讀判決時,達米里將軍雙手沖天,大聲喊著:我對這個判決非常失望。他還說,將提出上訴。

印尼人權法庭是為了審判在東帝汶獨立公決后發生的大規模流血事件而設立的,一千多名東帝汶人在暴力攻擊中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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