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被登記成精神病 河南20歲女子求職接連被拒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8月23日訊】河南一20歲女生赴廣東打工,遭企業接連拒絕錄用,原因是她患有「精神病」。後經查詢發現,7年前,她在家鄉被登記為「精神分裂症」,但實際上,她並沒有精神病史。

8月22日,據大陸新京報報導,20歲的陳欣瑤是河南省登封市徐莊鎮人,2026年3月,陳欣瑤跟朋友赴廣東佛山打工,通過了工廠初試,可入職體檢時卻被拒,廠方以有精神疾病為由,拒絕錄用。幾次應聘都是同一原因被拒。同時,佛山市白泥鎮的社區醫務工作人員和轄區警察也上門找她詢問情況。

陳欣瑤及其家屬均表示,陳欣瑤並無精神疾病,也從未帶她到醫院看過精神問題。

社區醫院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國家精神衛生系統裡顯示,她患有「精神分裂症」。該記錄隨人遷移。至於從什麼時間,什麼人給她登記的,系統中並不顯示,社區醫院人員建議她回到戶籍地查詢。

陳欣瑤的父親在家鄉登封市從市疾控中心、鄉鎮衛生院,一直問到村醫,才在徐莊鎮衛生院查到了女兒患「精神病」的登記信息。

登記信息截圖顯示,陳欣瑤初次發病時間為2018年12月,症狀為「交流困難」。2019年2月13日,登封博愛醫院(原登封精神病醫院)確診其為精神分裂症,並首次使用抗嚴重精神障礙藥物進行治療。當年2月14日,陳欣瑤簽字「同意參加管理」,填表、簽字醫生為李某記。

陳欣瑤的父親對這份登記信息表示質疑,「2019年,陳欣瑤還在上初一,怎麼可能是精神分裂症呢?」

李某記是他們村的村醫,李某記解釋稱,當時是按照鎮衛生院的要求,登記了「精神病」信息。但至於是誰下的要求,為何不進一步核實就錄入系統,李某記未回應。

8月14日,徐莊鎮衛生院一劉姓負責人回應稱,經過查詢登封市相關醫院的就診記錄,均未發現陳欣瑤就診或確診精神病的記錄。當時村醫到底是依據什麼將陳欣瑤登記為精神病患者,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8月20日,劉姓負責人和村醫找到陳欣瑤家人,說是村醫工作失誤導致信息登記錯誤,目前已將衛生系統的「精神病」記錄刪除,但同步至公安系統內的信息,則需要陳欣瑤到精神病醫院重新做一個鑑定,憑「無病證明」才能撤銷。

陳欣瑤家人表示難以接受,「我們本來就沒病,為什麼要重新去鑑定一下?而且如果我們去鑑定的話,就等於承認我們之前有過精神病了,這不可笑嗎?」

陳欣瑤家人要求登封市衛健委追究徐莊鎮衛生院的責任,並進行賠償。

網友評論稱,「你讓一個正常人去鑑定沒有精神病?」「我猜可能是為了騙補貼,村醫當時手裡有村民信息,想著小姑娘還在上學,不會出什麼問題,就隨便編了個名字,沒想到這麼多年後被翻出來了」「都是因為這些指標才導致的」「別告訴我這個每年還有任務指標」。

(責任編輯: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