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重大犯罪有功」 西藏原主席齊扎拉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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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05日訊】西藏自治區政府原主席齊扎拉,6月5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官方指他受賄達1.58億多元人民幣,但檢舉他人重大犯罪行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當天以「受賄罪」審判齊扎拉。

齊扎拉被控受賄時間長達26年(1999年至2025年),期間他曾擔任雲南省迪慶州中甸縣委書記,迪慶州州長,迪慶州委書記,西藏拉薩市委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十三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十四屆全國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達1.58億多元。

法院指齊扎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鑒於其「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等等,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信息顯示,齊扎拉1958年8月生,藏族,雲南香格里拉人,曾長期在雲南、西藏兩地任職,2017年1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區政府主席。

2021年,齊扎拉轉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2025年1月,齊扎拉被查,是當年落馬的首名正部級「老虎」,也是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個落馬的藏族省部級高官。同年7月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指其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對家屬失管失教;與商人老闆沆瀣一氣,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等。

(責任編輯: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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