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首例 認定台灣人「送中」有酷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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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1月04日訊】國際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3日表示,波蘭法院之前同意引渡一名台灣人到中國,被歐洲人權法院10月6日一致認定,這可能會讓當事人陷入遭受虐待和酷刑的重大風險。

保護衛士表示,這項決定有重大意義,可能成為歐洲未來停止引渡嫌疑人到中國的先例。

保護衛士表示,這個決定極具影響力,甚至與所有歐洲國家政府迄今採取的行動相比,更有利於保護基本權利不受中共破壞,符合《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的規範。

波蘭最高法院等司法機關先前已同意將台灣公民劉宏濤(Hung Tao Liu,音譯)引渡到中國,但他提出上訴,主張波蘭的決定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和第6條,條文內容與酷刑、虐待和剝奪公平審判的權利有關。

根據法庭文件,劉宏濤生於1980年,目前被拘留在波蘭華沙,由律師高斯基(Marcin Gorski)代表出庭。歐洲人權法院10月6日做出裁定3個月後生效,劉宏濤即可獲釋。

(記者陳北晨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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