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0.4億 山西呂梁前副市長張中生二審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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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29日訊】10月29日,中共山西省呂梁市政府前副市長張中生二審被判處死緩。

29日,中共山西省高級法院宣判,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上訴一案,對張中生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張中生被指控,1997年至2013年,利用擔任山西省中陽縣縣長、中共中陽縣委書記、山西省呂梁地區行署副專員、中共呂梁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私利,受賄折合人民幣10.4億餘元;其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不能說明來源。

官方通報還指,張中生認罪悔罪,還舉報他人重大受賄犯罪線索,故而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現年69歲的張中生在坊間綽號「呂梁教父」,於2014年山西官場地震中落馬。當時他已退休一年多;2015年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2016年被逮捕;2018年3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死刑,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

張中生隨後提出上訴。2019年5月,山西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張中生上訴,維持原判,並報給最高法院。

張中生任職的呂梁市,位山西省中部西側,是全國14個集中連片的貧困地區之一,曾被稱為「貧中之貧、困中之困」。

財新網曾發重磅文章提到,張中生擔任呂梁副市長期間,正逢山西煤炭資源整合,張中生分管工業經濟、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和安全生產,並涉及電力等能源相關產業。原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被舉報在山西百億併購案中的故意放水案中,涉及呂梁多個煤礦、公司。

宋被指是江派二號人物曾慶紅的親信。2014年4月17日,宋林被宣布接受調查。

2017年6月1日,華潤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宋林貪污、受賄案宣判,宋林被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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