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中共為何惱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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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9月12日訊】儘管港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抗議者要求回應另外4大訴求。而美國國會議員們,也沒有因港府撤例而放棄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對此,中共多次表達不滿,要求美方停止推動議案。有分析說,因該法案對中共具足殺傷力,故引來中共強烈抗議、誣衊及非議。

美國國會一旦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是近30年來美國對香港政策方針的首次重大修訂。因該法案對中共具足殺傷力,引來中共強烈抗議及誣衊。

該法案不是在今年才首次提出。在2014年「雨傘運動」後,時任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共同主席的史密斯眾議員等人,提出了這個法案,之後被數次提出,並根據香港局勢發展加入新的內容。2019年的法案是第4個版本。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包含5項重要內容

自6月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送中條例)草案,引發反送中運動後,由佛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和新澤西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分別在參眾兩院提出該法案。

隨後,這項法案得到眾多兩院兩黨議員的聯署,包括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和資深成員在內的重量級立法者。

擬定中的法案旨在修訂1992年通過的《美國—香港政策法》,重新確認美國對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的承諾,支持港人民主訴求,敦促中共當局履行承諾,給予香港高度自治以及普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的自由權利。

法案中有5項要求:1,國務卿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香港是否仍「足夠自治」(sufficiently autonomous),享有區別於中國大陸的特別待遇。

2,要求總統列出名單,確定哪些人對綁架香港書商和記者事件、以及將行使基本自由人權的人士移交中國進行拘押、逼供和審判方面負有責任,禁止他們入境美國,凍結他們在美資產。

3,要求商務部提交年度報告,評估香港政府是否切實執行美國的出口管制法規,以及美國和聯合國的制裁規定。

4,如果《逃犯條例》修訂和23條立法通過,要求總統制定策略,保障美國公民和企業免受威脅,包括重估美國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以及對香港的旅遊警示。

5,確保參與「雨傘運動」和其他爭取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和平示威而被捕留有案底的港人,不會因此被拒發美國簽證。

對於1和2的要求,法案寫有豁免條文,允許行政當局以國家安全利益為由提出豁免。

該法案廣受關注,在白宮「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的請願網站上,近期至少三個跟該法案相關的征簽,人數都超過十萬。

這三個征簽分別是:7月8日發起的「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征簽;9月4日發起的「香港對特首林鄭月娥所謂的『讓步』說不,繼續呼籲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征簽,該征簽1天內就有超過十萬人簽名。6月11日,白宮網站上發起的要求取消支持香港《引渡條例》(也稱逃犯條例、送中條例)修例的香港和中共官員的簽證的征簽,也有超過十萬人簽名。

而美國國會議員是民選官員,須傾聽選民的聲音代表民意,故8月美國國會休會期,不少議員頻繁參加市民大會、跟選民接觸和交換意見,在此期間,全球聲援香港反送中的聲音,也傳到議員耳中。

但中共多次聲稱美國是操縱香港局勢的「幕後黑手」;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近來也連續指責美國,要求美方停止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稱美方在干預中共內政。

美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干預中共內政嗎?

中共慣用「干預中國內政」的說辭,來阻止外界的正當批評,但這招對香港事務並不奏效。因為香港的自治地位,是基於國際條約《中英聯合聲明》而來,隨後再按《基本法》落實「高度自治、港人治港」。

作為國際條約,香港的自治內容在聯合國都有備案。據可公開查到的《聯合聲明》文本,「一國兩制」的相關表述,寫在該聲明第3條下的第12小條規定中。第2條也明確規定,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之後中共人大通過的《基本法》,則是根據《聯合聲明》中,中共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制定的。有分析指,既然寫入《聯合聲明》,就有國際義務,而中共單方面的政策宣示,被質疑為中共是想賴帳?還是承認其從來說話不算數?

分析人士表示,近幾個月以來,美議員紛紛推動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中明確,如果香港自治被中共完全蠶蝕,美國將不再給予香港不同於大陸的區別待遇。這些內容也完全屬於美國本身的主權範圍,反倒是不希望美國推動這項法案的中共在干涉美國的內政。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若通過 有何影響?

一些觀察人士認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是92年政策法的加強版,如果通過,將是美國在香港政策上的重大轉變。

霍夫斯特拉大學(Hofstra University)法學教授古舉倫(Julian Ku)對《美國之音》說,新的法案在政策原則上仍是《香港政策法》的延續。

他說:「這不是政策上的巨大改變,因為法案仍建立在既有的相同政策上,也就是美國支持『一國兩制』,要保障香港的自治、個人權利和司法制度。所以在政策上仍然是一致的,只是為美國政府增加了一些工具,讓他們能夠繼續支持這個政策。」

根據《香港政策法》,美國政府承認《中英聯合聲明》,並允許美國將香港視為與大陸不同的地區,區別對待,例如被視為「獨立關稅區」,容許向香港出口敏感技術等。

古舉倫說,《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如果獲得通過,那將向北京表示,美國國會雖然在很多議題上有黨派分歧,但是在香港問題上卻高度一致。那將是對中共發出的巨大信號,也就是美國政府整體上都對香港問題非常擔憂。

他認為,法案如果通過,也將向國際社會發出信號,或許也會促使其他國家出台類似法案,向北京施壓。

根據美國1992年通過並由老布什總統簽署的《香港政策法》,如果美國總統認為香港的自治情況不足以讓香港有別於中國大陸,總統有權終止這項法律,之後視情況,還可再行恢復。

《香港政策法》出台的背景是正值香港主權即將移交北京,而中國發生1989年六四屠殺事件,導致美國對華實施制裁,並面對如何厘定1997年後與香港關係的問題。

因過去提出的類似法案都沒有進入審議表決程序,而這次多名重量級議員都表態,支持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通過,或贊同重新審視1992年的《香港政策法》。

9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正式撤回修例後,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發表書面聲明表示歡迎,但她也呼籲林鄭拿出更多行動,並期望美國國會儘快推動通過兩黨支持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參議院少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在國會復會前夕說,國會一旦復會,通過這項法案是民主黨議員推進的首要任務之一。舒默敦促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儘快將法案提上議程進行辯論和表決。

麥康奈爾曾表示,他會支持讓《香港政策法》得到強化的議案。在林鄭月娥宣布撤例的前一天,麥康奈爾發推文說:對中共鎮壓香港人和平維權努力的任何企圖,美國必將做出重大回應。中共正在玩火,但願他們不會走得太遠。

(記者李韻報導/責任編輯:劍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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