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未修訂 已有港商在大陸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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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9年03月14日訊】一名港商因民事案件,在大陸法院以刑事罪行起訴,被判終身監禁。令人擔心近日引發廣泛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会進一步破壞香港的一國兩制。

港商郭先生於1996年在香港將他公司持有的一間大陸公司的25%股權抵押給招商銀行,其後未能按協議還款,遭招商銀行提出民事起訴。他2007年到大陸時被補,其後遭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刑事起訴,一審被判終身監禁,上訴改判囚18年,目前仍在大陸服刑。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原本一宗民事案件卻在大陸法院變成刑事案,涉違反一國兩制。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香港作為重要的仲裁中心,很多外商都會因為較相信本港的法律制度而選擇在香港簽署合約文件或進行仲裁和解,郭先生的判案將嚴重打擊投資者到內地投資的信心。」

他認為事件令人更加擔憂港府修改逃犯條例對一國兩制的嚴重衝擊。

涂謹申將致函特首林鄭月娥、中聯辦以及大陸「依法治國委員會」,促中央政府重新覆檢案情並徹查案件,否則將影響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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