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警醜聞案 田中判五年 李貝卡或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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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6月28日訊】6月27日聯邦法院宣布,前洛縣警局二把手、現任「加迪納」市長的保羅‧田中獲判五年監禁,出獄後將被監視兩年居住,且須繳納7500美元的罰款,具體情況,來看報導。

57歲的田中被控阻撓聯邦調查洛縣監獄執法人員的不當行為,被指認為多方串謀的頭目(Ringleader)。聯邦法官Percy Anderson指出,田中沒有找出問題並加以解決,反而使情況更惡化。

而根據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6月20日發佈的文件,當時田中的上司、前洛縣警長李貝卡(Lee Baca),已被診斷患有阿茲海默症,即老年癡呆,但仍應為他在虐囚案調查中對聯邦探員說謊而進監獄服刑,而該案的檢控官建議法官判處今年74歲的華人女婿李貝卡6個月的徒刑,法官安德森(Percy Anderson)定於七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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