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局禁令 召回車未修理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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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8月01日訊】紐約市二手車經銷商佔全市車商的四分之一。昨天,市消費者事務局向二手車經銷商發出指令,要求他們上報, 是否把廠商宣佈召回的問題車輛未經修理就轉手出售。

聯邦法律規定,新車含有問題零件需要召回的,不得出售,但是對舊車沒有規定。紐約市法律則要求經銷商必須保證車輛上路是安全的,禁止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2014年全美召回的汽車數量創記錄,國家公路安全局估計為3千7百50萬輛,消費局此舉希望防患於未然。

消費局建議,買二手車之前要問清楚,即使對方說不賣召回車輛,也最好自己查詢確定。

在safecar.gov網站,消費者輸入年份、車款等信息,可查詢自己的二手車是否屬於召回的車輛,或有甚麼安全隱患。8月20日以後,通過「車輛認證號碼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也可查找。

對於想買的二手車,可以拿到VIN號碼後,找信得過的車行詢問,如果是屬於召回的車輛,看經過修理沒有。

買的二手車一定要機械師檢查過。普通車檢不一定能查出召回車輛的安全隱患。如要向消費者事務局投訴,可以撥打311或者登陸網站nyc.gov/consu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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