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貪還是不貪?這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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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8日訊】在去年落馬的眾多貪官中,論級別,呼市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不算高,論影響,他也不算大,但與其他貪官相比,此公卻不乏可圈可點之處。

一是賺錢的本事大。自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不到兩年的時間裏,馬俊飛收受他人錢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3億元多,以其任職的22個月計算,每月平均受賄近600萬元,每天近20萬元,每小時受賄近萬元。一個鐵路局副局長職位為何有如此大的吸金能力?

二是藏錢的本事小。相比賺錢的本事,馬俊飛實在不會藏錢。自2009年8月被任命為呼鐵副局長後,他最頭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錢。從呼和浩特到北京,馬俊飛又是購房又是租房,在揮之不去的恐懼中,金條、美元、歐元、價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漸堆滿了兩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發。

不過,在我看來,馬俊飛身上最值得圈點還不是這些,而是他遭遇的官場困境。

據媒體報導,馬俊飛比較「老實本分」,也沒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錢」的地方也不多。有關材料顯示,馬俊飛一直在呼市鐵路局招待所居住,與妻子十幾年的合法收入為500多萬元。上任副局長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頭和北京分別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輛價值30餘萬元的皇冠轎車。這就是說,馬俊飛並不是一個貪欲很強的人。更何況,馬俊飛上任之時,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已經身陷囹圄,劉志軍勢力也初現被瓦解的徵兆。馬俊飛對此並非沒有警覺。

但知情人透露,馬俊飛在副局長這個位置只能選擇「貪還是不貪」。不貪,一輩子就會默默無聞;貪,就要背負身陷囹圄的風險。接近馬俊飛的人表示,其實自收受第一筆賄款後,馬便如坐針氈。他幾乎沒有動過賄款,這也是被輕判為死緩的原因之一。他曾向辦案人員表示,有人拎著記憶體百萬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辦公室,不收就會被人視為異己,「上了賊船下不來」,只能任由金條和現金逐漸堆滿房子。

可見,與許多貪官不同,馬俊飛並不是急吼吼的主動踏上貪腐之路的,但他深知當官的大家都貪,他要是不貪就會被當做異己,就很難保住自己的官位。不過真要貪吧,他又沒有別人那樣強的動力,對風險更是懼怕的要命。怎麼辦,是貪還是不貪?這便是馬俊飛遭遇的官場困境。

當然,馬俊飛最後還是下水了,還是貪了。與別的貪官為了錢而貪腐不同,他的貪腐更多的是為了不被同僚視為異己,是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是為了能夠在官場混下去——至少在他剛剛下水的時候是這樣吧,但事情的可悲之處不正與此麼?

漢姆雷特曾言:「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問題。」對馬俊飛們而言,貪還是不貪?同樣也是個問題。不同在於,前者是個嚴肅的問題,後者則是個荒唐的問題。當為官者貪腐有時不是因為想貪,而是不得不貪,當貪腐竟成為混跡官場的前提和代價,總之,當貪還是不貪竟成為一個問題時,這樣的官場還有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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